请问货款的欠条有时间限制吗?如果是货款
欠条是民事债权债务存在的一种凭证,你所问的问题是法律上所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下面的内容,注意里面所提到的“二年”、“二十年”以及诉讼时效起算、中止、中断的有关规定。如果看了以后还不明白,建议你找个律师亲自问清楚。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全部
欠条是民事债权债务存在的一种凭证,你所问的问题是法律上所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下面的内容,注意里面所提到的“二年”、“二十年”以及诉讼时效起算、中止、中断的有关规定。如果看了以后还不明白,建议你找个律师亲自问清楚。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没写明还款日期的欠条,从你向对方索要欠款时计算诉讼时效,但中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有关规定。
照你的说法,一直索要至今,你的债权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你最后一次索要到你提起诉讼没超过两年即可,所以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该依法受理,但是诉讼中你得向法院提交你曾主张过自己债权的证据(中间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年)。
退一步讲,即便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也应该受理案件,只不过债权人不能胜诉而已。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