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孩子出生证的问题一个朋友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卫生部 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
二、《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出具。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按照栏目要求准确填写,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方可生效。
三、新生儿父母或监...全部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卫生部 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
二、《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出具。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按照栏目要求准确填写,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方可生效。
三、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进行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我市出生入户登记工作的通知》
三、新生儿出生后超期一年(限第一胎)以上未入户、超生二胎以上或未获准生证的(含未婚先育),一律报我局审批。申请的程序是:由新生婴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母亲户口簿与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部门处理情况等证明,送派出所加具意见,报分局审核后报我局审批。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 为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生儿母亲签字确认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见附件2);
新生儿母亲死亡或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提交新生儿母亲近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有关身份关系等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新生儿父母合法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未提供新生儿父母合法婚姻关系证明的,可以由新生儿父亲向签发机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不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新生儿母亲死亡或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近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应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分析
1出生医学证明
按照《母婴保健法》医院有义务向生育妇女交付《出生医学证明》,没有条件,不区婚生、非婚生。
根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出生时没有合法的婚姻或者不提供生父信息,都可以办理申请手续,不存在法律困难。
2户口
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我市出生入户登记工作的通知》非婚生子女,在深圳可以上户口,但是需要审批,要经过计生部分的处罚后——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上户口。虽然麻烦点,但是还是可以上户口的。
交纳的社会抚养费可以计入孩子的抚养费向生父主张。
3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规定不与非婚生子女生活的生父、生母应该支付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实际数额,要看对方的收入和抚养过程实际的需要。
经济较好的生父要承担多些。
4索取抚养费的材料
先是双方协商,协商无果的,向法院起诉或者不经过协商直接起诉,提出亲子鉴定,DNA得出的结论是绝对赖不掉的。只要证明了是生父,其他的费用就要依据生父的经济能力、在深圳培养小孩的一般费用等标准来计算每月要支付的抚养费。
三、结论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都不是很难的问题,在法律规定上都是可以获得的,要有信心。至于抚养费,孩子一出生,在上户口之前就可以起诉孩子的生父,要求支付抚养费。应该说大多数法官对单亲妈妈还是比较同情的,在判决时可能会对生父下手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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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天律师事务所
(上述免费解答只提供指导性意见,不得作为最终权威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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