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人所欠债款经法院判决后已四年
?e人所欠债款经法院判决后已四年未执行,请问是否还能讨回;其利息如何计算?
?e人所欠债款经法院判决后已四年未执行,是否还能讨回,要看你四年未执行是什么情况,是没在法定的期间内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还在法定时间内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后,法院执行庭已经四年未执行到债务人的财产?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只要债务有钱了,你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法院也不会受理。 即使受理了也会裁定驳回执行请求。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法院判决后已四年未执行,法院会裁定中行中止或者执行终止。现在债务人有钱了,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关于其利息如何计算的问题,民诉意见有明确的规定,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全部
?e人所欠债款经法院判决后已四年未执行,请问是否还能讨回;其利息如何计算?
?e人所欠债款经法院判决后已四年未执行,是否还能讨回,要看你四年未执行是什么情况,是没在法定的期间内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还在法定时间内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后,法院执行庭已经四年未执行到债务人的财产?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只要债务有钱了,你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法院也不会受理。
即使受理了也会裁定驳回执行请求。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法院判决后已四年未执行,法院会裁定中行中止或者执行终止。现在债务人有钱了,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关于其利息如何计算的问题,民诉意见有明确的规定,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93、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29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利息也不用诉讼,直接由人民法院在送达执行书中明确。
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4.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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