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厅是做什么?
朔州市最高权力机关一、机构设置依照《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一厅六委(均为正处级):办公厅、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办公厅下设四个职能科室(均为正科级):办公室、行政科、信访科、研究室;六个工作委员会分别下设办公室(均为正科级),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办公厅 负责会议、文书、行政、后勤、信访、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 协调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听取“一府两院”及所属部门的工作报告。督促检查主任会议决定事项及常...全部
朔州市最高权力机关一、机构设置依照《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一厅六委(均为正处级):办公厅、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办公厅下设四个职能科室(均为正科级):办公室、行政科、信访科、研究室;六个工作委员会分别下设办公室(均为正科级),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办公厅 负责会议、文书、行政、后勤、信访、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
协调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听取“一府两院”及所属部门的工作报告。督促检查主任会议决定事项及常委会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助各工作委员会对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常委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办公厅下设四个职能科室: (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审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审查市政府有关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决定、命令和文件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负责组织、承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财经方面的法规草案时在本市征求意见的工作。
提出对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提出对全市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检查在本市范围内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协助省人大搞好执法检查工作。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本委员会的日常行政工作。
负责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物价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门的联系。 (三)法制工作委员会 审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审查市中级法院、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审查“一府两院”在行使职权中,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组织检查司法部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情况,并协助省人大搞好执法检查工作。
负责或参与组织人大代表的评议活动,掌握动态,总结经验。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委员会的日常行政工作。负责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
(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负责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的初审工作。负责审查市政府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定、命令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检查在本市范围内有关教科文卫等方面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助省人大搞好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与市教育局、科学技术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局、卫生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等部门联系。 (五)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工作的事项。
承办、受理人民群众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检举、控告和人大代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检举以及人民群众对市人大代表和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的有关问题的反映。承办市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联系事项,组织代表视察。
负责催办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的办理。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县(区)、乡(镇)的换届选举。参与承办市、县(区)乡(镇)换届选举中的具体事项。承办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和补选省人大代表的有关事项。
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负责人进行述职、接受评议的工作。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办本委员会日常行政工作。负责同市人事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联系。
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归档工作。负责联系代表工作。 (六)农村工作委员会 审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审查市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决定命令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
检查在本市范围内有关农村和农村工作方面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情况。农村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委员会的行政工作。负责联系市农业局、水务局、畜牧局、林业局等单位。 (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审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议案。
审查市政府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命令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督促检查在本市范围内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委员会的日常行政工作。
负责与市建设局、环境保护局联系。 请点击图片或网址进入朔州市政府网 http://www。szsgov。cn/ 成功案例 名曲欣赏 高山流水 红梅赞 饭后娱乐2012年的全球灾难被证实 专家解答2012年12月21日下午3点14分35秒 http://tie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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