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子女来深圳龙岗上学需要什么证件
(一)小学一年级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2、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深圳市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
②户口本;
③住房证明材料。第一志愿申请公办学位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第一志愿申请民办学校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在龙岗区范围内的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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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一年级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2、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深圳市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
②户口本;
③住房证明材料。第一志愿申请公办学位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第一志愿申请民办学校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在龙岗区范围内的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2)非深户籍人员适龄儿童。
申请入学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是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①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②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其中,第一志愿申请公办学位的,提供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第一志愿申请民办学校的,提供龙岗区范围内的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③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④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⑤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属于独生子女的可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非深户适龄儿童如是独生子女的,应在计生证明上注明属独生子女,同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深户适龄儿童应提供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1)宣传培训准备(3月14日起)
3月14日起,全区启动招生宣传培训工作。区教育局、各街道教育办及有招生任务的学校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
区教育局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龙岗区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等宣传手册,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多媒体广泛宣传招生工作政策,有招生任务的学校需面向社会公布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主要信息。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主动与幼儿园、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处联系,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免费政策的宣传工作,及时在醒目处张贴“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免费资格以及验证规定、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工作安排等资料和图片,通过幼儿园、管理处等多渠道向家长分发《龙岗区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等宣传手册,使免费、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实行学位申请房制度试点学校要做好向招生片区住户宣传和接受家长查询等工作,确保学位申请房制度顺利实施。
区教育局将组织全区教办、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教办、学校负责对幼儿园、小学毕业班老师进行培训。
(2)网上预报名(3月28日至4月13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区教育局招生网站(网址:http://lgjjk。sz。edu。cn),填写小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家长在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保存,同时产生学位申请流水号。
我区今年继续推行学位申请房制度。即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如果该户已申请入学的孩子没有从该学区学校毕业,该住房资料不允许作为其他户孩子申请该学区学校学位的申请资料,直至该户入读孩子从该学校毕业为止。
今年实施该制度的学校是龙城初中、龙城小学、清林小学、实验学校、新亚洲学校、龙岗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坂田花城小学、布吉可园学校小学部和布吉中海怡翠学校初中部。申报上述学校学位的住房地址须在报名系统中选取。
网上预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对网上预报名信息与学籍系统信息进行核对,重点核对网上预报名的适龄儿童是否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查出已在我市就读的按照省市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各教办、学校要统计预报名人数,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应对措施。
(3)学位申请(4月14日至4月17日)
适龄儿童家长将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第一志愿学校,向学校申请学位。学校受理学位申请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打印家长网上填报的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家长自行打印的无效。
第二:核对学位申请表与家长提交的原件证件信息是否一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第三:核对无误、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收取学位申请材料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及特殊住房的证明材料收原件),并在申请表上签署验核人姓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
学校要设立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网上信息修改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精心组织,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每天具体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