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从客观上说,小日本东海中间线
日本所谓的中间线,是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出来的,其所谓的中间线是要求平分中日两国之间海域。但是根据《公约》的规定,相邻或相向国家的海上划界涉及到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划分,不仅仅是海域面积上的划分。 一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享有海关、卫生、财政、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等事务的管辖权,而在大陆架范围内,除此之外,还享有对架上资源的主权权力。由于权力不同,《公约》对两个区域的划分原则也不一样。对于专属经济区,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规定的界限是“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延至200海里”,而大陆架则是“领海以外依本国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全部
日本所谓的中间线,是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出来的,其所谓的中间线是要求平分中日两国之间海域。但是根据《公约》的规定,相邻或相向国家的海上划界涉及到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划分,不仅仅是海域面积上的划分。
一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享有海关、卫生、财政、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等事务的管辖权,而在大陆架范围内,除此之外,还享有对架上资源的主权权力。由于权力不同,《公约》对两个区域的划分原则也不一样。对于专属经济区,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规定的界限是“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延至200海里”,而大陆架则是“领海以外依本国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至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足200海里,则扩展至200海里。
我国与日本之间海域最宽处不足400海里,所以不可能实现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范围。日本提出的中间线原则,要求跟我划分的是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共同界限,对于专属经济区,此线尚有一定的理由,即《公约》第59条“在公平的基础上参照一切有关情况。
。。解决”。但是在大陆架问题上,日本一直以中日两国是共架国家为由,想同我平分东海大陆架,这是他们意图蒙混过关的小伎俩,因为《公约》规定,大陆架是一国领土的自然延伸,直至大陆坡脚(大陆坡坡底坡度变动最大之点),这个点,国际上的地质学家基本上都认为是在冲绳海槽,这是个最深深度达2000多米的海沟,以西的地质与我国土地材质相同,以东与日本土地材质向同。
如果按照这个方法划两国大陆架界限,那我国的管辖范围直逼日本近海,他们显然是不愿意的,因此提出了中间线,打算占有原本属于我的大陆架。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海岸相邻或者相向国家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重叠的,在国际法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以协议划定界限。
”在《公约》中也有此规定,实际的划界肯定要设计到政治因素,也不一定会完全按照我国的意愿,因为《公约》只是提出了划界的原则和方法,但不涉及到两国的纠纷,如果两国有争议,联合国大陆架委员会是不会认可一国的划界方案的。
谢谢大家关注海洋,其实海洋有很多事情值得大家关注,我国历代以来就没有哪个朝代重视过海洋,近代的衰退更是与海洋有直接的关系,希望大家多多管住这方面的问题!另外也希望大家不要互相谩骂,网络是个自由的空间,为什么不允许大家有不同的意见?如果你今天制止了他发言的权利,那么你明天可能会丢掉上网的权力。
还是那句话“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虽然是对待鬼子,但是我们也要讲道理。道理讲不通,那就动拳头,但是,拳头绝对不是对着我们自己人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