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吗?
重庆师范大学 只招收本校专升本学生学费和正规本科学费样 存择校费问题哈 2009年重庆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实施工作方案 、选拔对象 我市普通高等教育校读有高职高专正式学籍应届毕业班学生即2006级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2007级两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含3+2和5年贯制毕业班学生) 二、选拔学校 选拔学校我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任务本科院校独立学院、985工程和211工程学校接收专升本学生对全市其本科院校没有对应本科专业专升本学生经严格审查和控制由985工程和211工程学校本校应用本科或二本招生相应本科专业接收 三、资格条件 参与选拔学生同时具备下列()、(二)、(四)、(五)款要求即具...全部
重庆师范大学 只招收本校专升本学生学费和正规本科学费样 存择校费问题哈 2009年重庆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实施工作方案 、选拔对象 我市普通高等教育校读有高职高专正式学籍应届毕业班学生即2006级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2007级两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含3+2和5年贯制毕业班学生) 二、选拔学校 选拔学校我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任务本科院校独立学院、985工程和211工程学校接收专升本学生对全市其本科院校没有对应本科专业专升本学生经严格审查和控制由985工程和211工程学校本校应用本科或二本招生相应本科专业接收 三、资格条件 参与选拔学生同时具备下列()、(二)、(四)、(五)款要求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下列全部要求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成绩较好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三)能正常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并按时达毕业要求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四)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五)自愿申请并具有缴纳升入本科专业学费和相关费用能力 四、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 ()全市统考三门学校原则上再安排加试考试确需考试全市统考基础上加试门专业基础或专业技能课并学校实施方案明确文科统考课程: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大学语文;理科统考课程: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高等数学文、理科按所学高职高专专业性质确定文、理科兼容专业由学校确定(同校同专业学生其考试课程应相同)学生参加考试类别作参加选拔和预录类别依据统考课程由我委组织命题和考试学校加试考试课程由选拔学校确定并由选拔学校组织命题和考试 (二)全市统考课程均按120分计入总成绩 (三)经学校批准校生参军并获相应奖励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符合条件本科院校学生限升本校相应年级专业本科班高职高专学校学生升相应般院校相应年级专业本科班除此外其所有参加专升本选拔学生均要参加全市统组织考试 五、选拔比例和指标申报与下达 ()选拔比例选拔比例控制全市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人数5%内并纳入2009年国家下达我市本科计划总数内作结构性安排 (二)指标申报与下达选拔指标由选拔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专业布局和发展规划等综合考虑分专业和专业性质(应本或普本)申报学校申报指标时受全市总控制指标限制般宜过低或过高高职高专学生拟入本科专业年级由选拔学校明确我委根据各校申报计划及其办学条件、教学质量、业状况和全市整体情况等因素综合审查和全市总体平衡正式文件予下达 六、选拔方式 选拔学校所有拟接收专升本学生本科专业原则上均面向全市相应高校相关专业年级高职高专学生实行统考试择优选拔确因特殊情况能面向全市选拔应书面说明并报我委同意 七、报名和志愿填报 ()拟参加选拔学生所学校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由所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无对口或相近拟选拔本科专业高职高专专业暂开展专升本工作学生报名时所学校务必了解相关学校否有对口或相近拟选拔本科专业没有则应当劝告学生要报名参考否则相应自负 (二)志愿填报全市统考成绩及低控制分数线公布进行由学生所学校组织实施选拔学校予指导 (三)达全市相应低控制分数线学生公布全市高校拟接收专升本学生本科专业填报两志愿并明确否服从所填报学校内调配或全市高校相应专业调配 八、考试组织及划线 ()全市统考试由我委按照相对集和近原则设置考点和组织实施 (二)根据参加选拔学生全市统考成绩由我委按文科、理科类分别划定并公布全市低控制分数线其英语、计算机、艺术和体育类单独划线 (三)学校加试考核要求及考核方式由选拔学校明确只有达全市统考成绩相应低控制分数线学生才能参加选拔学校考试或考核拟录取第二志愿学生学校及专业或调节选拔专业另行组织考试或考核也参照被选拔学生已参加选拔学校及专业考试或考查成绩时间冲突情况下选拔学校要求第和第二志愿及服从调配学生同时参加学校组织加试考试或考核 九、预录和公示 选拔学校根据学生参加全市统考成绩、平时成绩及表现和学校综合考核(考查)情况择优预录预录时学生第志愿主要依据同时按第志愿、校内调配、第二志愿和全市调配顺序综合相关情况择优选拔预录具体方案另文确定预录学生名单应选拔学校和推荐学校公示 十、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待遇 选拔学校应根据我委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公示无异议预录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我委审核备案经我委正式审核备案(正式通知准下同)由选拔学校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交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发送学生本人严禁我委正式审核备案前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发布相关录取信息 经我委正式审核备案专升本学生待遇与选拔学校相同年级相同本科专业学生相同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其学历证书上要注明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凡未达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反相关规定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相应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取消其学籍并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十、收费 专升本学生收费标准严格按读同年级同性质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按渝价〔2005〕81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工作时间安排 ()制定工作方案:2009年2月底前; (二)下发工作方案和考试大纲:2009年3月上旬;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2009年3月旬; (四)全市统考:2009年4月上旬; (五)学校加试考试考核:2009年4月下旬; (六)学校预录及公示:2009年5月上旬; (七)市教委审核备案:2009年5月旬; (八)市教委下发备案文件并结束此项工作:2009年5月底前; (九)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009年6月上旬。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