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二手房 买主想以我写一个全权委托书给他的形式避税(全权委托他处理房子,给他这个委托公证他给我钱,一手交钱一手交委托公正) 暂不变更房主我的名字 将来政策变了再改 这样可以吗 这样的委托书中应该特别标出什么内容条件吗
首先你要明确是否真的想做这样的委托,如果确定了,那么一般程序如下: 第一,这样的委托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做公证。 第二,如果想要等政策改了再过户,那么就是该公证无期限了。 第三,就是有无再转委托权,这对你没有什么意义了。 第四,夫妻双方都要去公证。 其实很简单,就是公证的东西还是没有直接过户那么省事,就怕以后还有什么麻烦。但是很少
首先你要明确是否真的想做这样的委托,如果确定了,那么一般程序如下: 第一,这样的委托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做公证。 第二,如果想要等政策改了再过户,那么就是该公证无期限了。 第三,就是有无再转委托权,这对你没有什么意义了。 第四,夫妻双方都要去公证。 其实很简单,就是公证的东西还是没有直接过户那么省事,就怕以后还有什么麻烦。但是很少收起
1.如果你办理的是委托公证的话,哪么这个房子已经不是你的...
你的问题按这样办理 1、如果你和卖主一起到房产交易部门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