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优先股是特别股的一种,其股票持有者享有比普通股持有者优先的权利。这种优先的权利往往使股东的收益变得更稳定,风险更小,但同时也对股东的其他权利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归纳起来,优先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点。
⑴ 分配股息的优先权。发行优先股的公司章程一般规定,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股息率的股息,它不受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的影响,即使公司某年度的盈利水平下降,优先股股东也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按原有水平享受股息,而普通股股东则可能不能享受分红。 但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很高,而且当公司经营情况好、利润率高的时候优先股股东得不到这部分增长的收益,而普通股股东得到的收益可能大大高于优先股股东。此外...全部
优先股是特别股的一种,其股票持有者享有比普通股持有者优先的权利。这种优先的权利往往使股东的收益变得更稳定,风险更小,但同时也对股东的其他权利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归纳起来,优先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点。
⑴ 分配股息的优先权。发行优先股的公司章程一般规定,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股息率的股息,它不受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的影响,即使公司某年度的盈利水平下降,优先股股东也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按原有水平享受股息,而普通股股东则可能不能享受分红。
但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很高,而且当公司经营情况好、利润率高的时候优先股股东得不到这部分增长的收益,而普通股股东得到的收益可能大大高于优先股股东。此外,当公司无盈利可分的情况下,优先股股东也可能因股东大会决定不发股息而不能获得股息。
⑵ 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在公司宣布解散或破产而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取得剩余资产的清偿权。
⑶ 有限的表决权。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也没有重大决策的表决权。但在涉及优先股股东的权益时,则他们享有表决权。
⑷ 要求赎回权。优先股与公司债的主要区别在于不退股。但很多公司章程规定了优先股股票的赎回条款,即在一定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按优先股的价格加上一定的幅度,买回先行发行在外的优先股股票。优先股股东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赎回其持有的优先股票。
公司也经常利用赎回条款,赎回股息较高的优先股,再发行低成本的优先股。
优先股股东所拥有的各种优先权因各公司的不同规定而异,形成了各种不同的优先股类别。
其中主要种类有:①根据股息支付是否累积分为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②根据是否参与普通股股东的红利分配分为参加分配优先股和不参加分配优先股,参加分配优先股又可分为全部参加分配的优先股和部分参加分配的优先股;③根据能否转换成普通股分为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④根据优先股能否赎回分为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⑤根据股息率可否调整分为股息可调整的优先股和股息不可调整的优先股等等。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