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厦门大学金融学研究生提供一点有用的
金融学 厦门大学金融系源于1921年在商学部设银行科,1928年正式设立"银行学系",迄今已有80年多年的办学历史。本学科点是中国东南沿海和经济特区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金融学科,对该地区的金融教学与科研具有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并可辐射台港澳和东南亚,区位优势相当明显。
本学科点在1983年和1986年先后获得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权点。本学科点设有金融学、金融工程和保险学三个专业,涵盖了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领域。在高层次教学科研的带动下,本学科教学与改革得到了不断的提高。 以张亦春教授为总召集人的九院校教育部重点项目“金融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研究与实践”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全部
金融学 厦门大学金融系源于1921年在商学部设银行科,1928年正式设立"银行学系",迄今已有80年多年的办学历史。本学科点是中国东南沿海和经济特区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金融学科,对该地区的金融教学与科研具有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并可辐射台港澳和东南亚,区位优势相当明显。
本学科点在1983年和1986年先后获得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权点。本学科点设有金融学、金融工程和保险学三个专业,涵盖了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领域。在高层次教学科研的带动下,本学科教学与改革得到了不断的提高。
以张亦春教授为总召集人的九院校教育部重点项目“金融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研究与实践”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近5年,完成国家级项目6项、教育部项目4项。目前在研项目16项,其中国家级的有7项。
本学科点现有教学和科研人员共43人。其中:教授及研究员21人(博导14人)、副教授12人、讲师10人,高职称占比达76。8%。他们中博士和侯选博士占教师队伍的57%。
为了适应深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级管理人才的需求,2003年厦门大学将在深圳招收 金融学 在职研究生,由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制定培养方案, 并定期派教师来深圳面授。
一、 招生对象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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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能坚持在职学习;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 参加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不申报学位者,不受此限制)。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本班的学习。经审查合格,由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签发入学通知书。
二、证书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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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学员的学习情况,将按以下几种方式颁发相应证书:
1、学员只完成部分课程的学习,经考核合格,由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发给已修课程的单科成绩证明。
2、学员按规定的教学计划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经考核合格者,由厦门大学研究生院颁发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3、学员在读期间如符合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取得学位满三年以上),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可参加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外语统一考试"和"专业综合水平考试"(一般是3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取得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4、学员在读期间可以参加厦门大学组织的"研究生单独入学考试"(本科毕业后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满四年者可申请,一般是10月份报名,来年的元月份考试),成绩合格并获得正式录取者,采取委托培养的方式,费用暂定为人民币5万元/人(已含培养费和论文答辩费),按规定完成全部学业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可获得厦门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另注: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者
必须于入学至申请学位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有CN刊号)上至少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文章,字数为4000-5000字左右,务必在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时提供给厦大研究生院。
. 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
三、主要课程及授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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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课程:
(一)经济学必备课程(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工程方向各方向必修)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西方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
英语 财政理论研究 货币银行理论研究
(二)金融学核心课程(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工程方向各方向必修) 金融经济学 证券投资学 公司财务决策管理
资本运营与投资银行
金融前沿理论讲座
(三)保险方向与银行、证券投资、金融工程方向备选课程
保险方向备选课程
人寿保险原理与实务 财产保险原理与实务
银行、证券投资与金融工程方向必备课程 金融工程 金融机构经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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