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缴纳医疗保险,有必要吗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办法
(全国各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各异,本人以重庆市市级统筹区为例。为了你能详尽地了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议你咨询属地的医疗保险机构)
(一)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要缴纳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的缴费费率为6%;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缴费费率为1。3%0
缴费基数是上年度本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
(二)缴费年限
1 ,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以上的,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2,2003年1...全部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办法
(全国各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各异,本人以重庆市市级统筹区为例。为了你能详尽地了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议你咨询属地的医疗保险机构)
(一)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要缴纳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的缴费费率为6%;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缴费费率为1。3%0
缴费基数是上年度本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
(二)缴费年限
1 ,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以上的,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2,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0周年不满35周年,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2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3,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不足30周年的,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在12周年基础上相应增加不足30周年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差额年限,作为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30周年),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4、参保人员不具有上述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应满30周年。缴满此年限后,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办法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当地地方税务机关委托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的工商银行分支机构,与其签订委托代收代缴本人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缴费协议书,并在个人储蓄存折或卡上按时足额存人缴费金额,工商银行则按月扣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
(四)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
1、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除外),从第13个月起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2、未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中断缴费当月即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中断缴费3个月内再次缴费的,在补齐所欠医疗保险费后,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7个月起,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再次缴费的.在补齐所欠医疗保险费后,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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