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有哪几个部门科室卫生局有哪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订全市卫生工作政策,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机要保密、行政事务、新闻和宣传、资产、房产、信息、统计、档案管理、计划生育及信访、提案办理、保卫、后勤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
2、政工科
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和人员编制的管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工作;研究制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承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人作;负责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计划、调配、劳动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全部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订全市卫生工作政策,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机要保密、行政事务、新闻和宣传、资产、房产、信息、统计、档案管理、计划生育及信访、提案办理、保卫、后勤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
2、政工科
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和人员编制的管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工作;研究制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承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人作;负责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计划、调配、劳动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军转退伍军人安置、统战侨务及干部任免的有关工作;承办卫生系统全市性、全省性和全国性表彰的推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卫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
3、规划财务科
负责全市卫生财务信息统计、年报汇总与分析工作;拟订卫生财务管理规范,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执行国家卫生装备标准,协调国外卫生贷款的利用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直属单位财务收支与审计;负责全市性的卫生、血防专项经费的管理;协调国卫生贷款的利用工作。
4、医政科(加挂干部保健科牌子)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订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管理法规和服务标准,组织指导分级评审;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从业许可证制度;实施医务人员服务规范;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推广无偿义务献血;协助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负责副处以上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保健工作,制订干部保健规划,协调指导干部保健工作。
5、卫生法制与监督科
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的监督;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医院消毒、母婴保健、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监督实施食品、化妆品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负责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和公共卫生监测、检验机构的认定;负责对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指导协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调查取证。
6、疾病控制科
拟订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承办性病防治机构的审查和卫生许可,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授权发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名录及疫情;落实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监测及公共卫生监测;组织实施计划免疫工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病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7、艾滋病防治科
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我市艾滋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艾滋病疫情的监测与管理,制定有关技术标准,参与组织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对各部门、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开展的艾滋病防治宣教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艾滋病、性病防治专业机构、采供血机构及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有关的科学研究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本市感染者和病人的收治工作,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团体开展预防艾滋病活动的协调联络任务,组织交流疫情和防治信息,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全市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
8、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研究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研究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实施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
编制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总体方案;制订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负责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收集、整理、上报全市农村合作医疗统计信息;确定年度收费标准、支付标准及收缴管理办法等。
10、科技教育科
研究拟订卫生科技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医学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基础性研究、重大疾病研究、应用研究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医学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负责制订全市卫生系统的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并组织实施;组织在职人员参加不同层次的学历教育;指导全市卫生学校的教学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卫生学校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工作;负责安排医药院校学生生产实习;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卫生系统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政策和计划工作。
11、中医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中医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祖国医学的继承、发展整理和提高工作;依法管理全市中医工作。
12、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参与药品(医用耗材、医用器械)集中招标工作,并对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进行监督;会同药监部门对供货企业的资格审查;负责收集、整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用器械等)成交信息及时向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医疗单位反馈;组织全市药品(耗材、器械)的开、评标工作;监督各采购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等。
13、机关党委(党组)
按章程设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