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制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指导思想是,始终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坚持民主原则和村民自治原则,总结实践经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从而实现基层民主的制度化,保证农村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指导思想。
第一,以《宪法》为依据。《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立法活动的根本依据,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整个立法过程中,应当始终以《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来作出规定。
第二,坚持民主原则和村民自治原则。 农村基层民主和自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者都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精髓。在自治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通过民主的形式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全部
制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指导思想是,始终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坚持民主原则和村民自治原则,总结实践经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从而实现基层民主的制度化,保证农村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指导思想。
第一,以《宪法》为依据。《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立法活动的根本依据,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整个立法过程中,应当始终以《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来作出规定。
第二,坚持民主原则和村民自治原则。
农村基层民主和自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者都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精髓。在自治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通过民主的形式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自治活动的环节上,都要按多数人的意见决定问题,实行民主原则。
与此同时,村民自治原则也贯穿始终,从各个方面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如基层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委派、指定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等。
第三,总结实践经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各地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例如,广西宜山县三岔公社合皋大队的六个生产队创造了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吉林省梨树县北老壕村创造了“海选”;“竞选”是黑龙省青冈县,辽宁省铁法市、开原市农民率先搞起来的;村民代表会议是河北赵县、山东招远县等地农民搞起来的;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是山东省章丘市农民创造的;直接提名、差额选举以及过半的经验是福建的农民创造出来的。
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都得到了反映,有效地解决了实际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实现基层民主制度化,保证农村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定和实施要实现基层民主制度化,保证民主权利的实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既是本法制定的目的,也是制定本法的指导思想。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保障农村基层民主实现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制度本法时,必须认识到本法的目的。在目的指导之下进行立法,才能坚持正确的制定方向和路线。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