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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社保局办理配偶生育补贴必须要生育验证证明?

顺德社保局办理配偶生育补贴必须要生育验证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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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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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2011年7月1日(含)后生育分娩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2。
  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待遇; 3。已办理失业登记或取得县(区)以上政府部门规定的其它未就业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按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按照目前相关待遇标准为阴式分娩补贴600元,剖宫产、双胎以上分娩补贴1000元。
  根据目前有关规定,申领相关待遇须提供以下资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以下资料: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原件、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配偶如果是非本市户籍的,提供的计生证件需由其在本市现居住的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予以确认。  现居住不在本市的,可由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予以确认; 4。
  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配偶的未就业证明; 8。
    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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