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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什么情形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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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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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农盖 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②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③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④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 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⑤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仵的; ⑥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⑦投标人提交两份或 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t报 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⑧串通投标、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⑨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者 髙于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最高限价的;⑩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 澄清或说明的;⑪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⑫招标文件明确规 定废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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