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廊曼机场能不能办RE-ENTRY
辦理再次入境簽證(Re-entry Visa):出境泰國前,前往相關單位辦理Re-entry Visa。但必須注意Re-entry Visa與原簽證共用停留期限,例如第一次入境是在5月14日,則海關會在護照上註明停留期限為7月12日,申請了Re-entry Visa出境後再入境,停留期限還是7月12日。 辦理Re-entry Visa前必須準備2吋大頭照1張,並且已經完成國際段航線的check in取得機票,再前往機場內的櫃臺辦理。我只確定曼谷機場有櫃臺可以辦理,其他地方的機場就不知道了。曼谷機場櫃臺在出境大廳找一下就可以看到,那個櫃臺應該是24小時服務的。 走進去小房間向辦理人員出示...全部
辦理再次入境簽證(Re-entry Visa):出境泰國前,前往相關單位辦理Re-entry Visa。但必須注意Re-entry Visa與原簽證共用停留期限,例如第一次入境是在5月14日,則海關會在護照上註明停留期限為7月12日,申請了Re-entry Visa出境後再入境,停留期限還是7月12日。
辦理Re-entry Visa前必須準備2吋大頭照1張,並且已經完成國際段航線的check in取得機票,再前往機場內的櫃臺辦理。我只確定曼谷機場有櫃臺可以辦理,其他地方的機場就不知道了。曼谷機場櫃臺在出境大廳找一下就可以看到,那個櫃臺應該是24小時服務的。
走進去小房間向辦理人員出示機票,就可以拿到表格,填寫完後連同護照、表格、照片、機票、規費(單次入境1000銖,多次3800銖)交給承辦員,大約十多分鐘到半個小時可完成。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