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是否可以从一个城市转到另一个
广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免考规定
转考
省内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报考不同专业,无须办理改报手续)。外省转入或转出外省的考生须办理转考手续。
1。 凡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个准考证参 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需改报专业的,考生可持已有的难考证报考,无需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
2。 凡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以上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办理转考手续,将各门课程的合格成绩转入其中一个准考证中,以后只须持该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办理办法如下: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全部
广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免考规定
转考
省内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报考不同专业,无须办理改报手续)。外省转入或转出外省的考生须办理转考手续。
1。
凡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个准考证参 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需改报专业的,考生可持已有的难考证报考,无需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
2。
凡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以上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办理转考手续,将各门课程的合格成绩转入其中一个准考证中,以后只须持该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办理办法如下: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
转出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转入市考办并由转入市考办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核盖章后,两份退回转入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3。外省转入:考生在转入市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且确知转出省(直辖市、自治区)已将考籍档案送达我省考办后,持两地准考证和转出省(直辖市、自治区)考办的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
转入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并附转出省的考籍转移通知单)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转人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4。转出外省:考生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
转出市考办给考生开具《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考介绍信》交考生,并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一份连同考生的考籍档案寄往转入省考办,一份退回转出市考办,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考生持《考生转考介绍信》和课程合格证到转入省办理手续。
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免考手续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成绩表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使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2。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成绩表和课程合格证书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3。凡专科是1993年前市属成人大专院校毕业(包括市属教育学院),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录取名册上应有广东省高等、中专招生委员会公章或广东省高等教育局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或广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公章)或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中心进行学历鉴定(联系电话:020—37626990)。
4。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
5。各类高等学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也可按免考第1项要求办理免考手续(退学生须出具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
广东省自考办联系方式
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区号 电话
广东省考办 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510631 020 38627855
广州市 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 510095 020 83862072,82868080-1508
韶关市 西堤北路13号 512000 0751 8912116
深圳市 人民北路深中街16号212 518025 0755 82294164,82170738
珠海市 香洲区狮山里1号 519000 0756 2121325
汕头市 龙湖区丰泽庄教育局大楼 515041 0754 8860197
佛山市 同济西路9号 528000 0757 83352756
江门市 环市三路20号 529000 0750 3503937
湛江市 赤坎寸金二横路10号 524037 0759 3339667
茂名市 官山二路管南一街18号大院 525000 0668 2270731
肇庆市 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 526040 0758 2237139
惠州市 麦地路2号 516001 0752 2399622
梅州市 江南教育路3号 514021 0753 2180858
汕尾市 红海中路教育局 516600 0660 3390696
河源市 新市区朝阳街1号 517001 0762 3386089
阳江市 江城东风三路45号 529500 0662 333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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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 东区柏苑路214号 528403 0760 832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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