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一套房子,某楼盘的二手房,70万白坯,110平方,要到今年8月份才到二年,房东的意思是我先付他一半的钱,然后我先装修起来,等到8月份再去过户。那么我应该如何跟他签合同才算相对最保险呢? 有没有可能以签其他方式的合同(譬如借款协议之类的)来增加保险度。 我也是良民,只是赚钱不容易,还忘知道的解答
你问的房地产问题正好是我在的事务所的专长。从法律和实务操作结合上答复如下:你订借款协议、租赁协议、签好售房合同但暂时先不写签订日期等,都是规避营业税的方法之一,这个并不违法。
但是,这种做法很有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交易纠纷,比如:1。房主的房产证押在你手上,但由于没有正式过户,房主完全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房产证遗失的补发,...全部
你问的房地产问题正好是我在的事务所的专长。从法律和实务操作结合上答复如下:你订借款协议、租赁协议、签好售房合同但暂时先不写签订日期等,都是规避营业税的方法之一,这个并不违法。
但是,这种做法很有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交易纠纷,比如:1。房主的房产证押在你手上,但由于没有正式过户,房主完全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房产证遗失的补发,且一个月内就可办好。 届时,房主可以拿去抵押,可以拿去另外卖掉。
2。 房产过户登记才视为所有权转移。如果半年后房价涨了,或者有其他人出更高的价格来买该房子。房主再卖给了其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你除了主张退回购房款、利息等损失外,你是无法得到房子的。所以你说的延期过户免交营业税的做法,一定要建立在买卖双方非常诚实、信任的基础上,就是说除了天地良心,你无法排除以上法律风险。
这里给你支个招,用较高的违约金来约束房东。你签订合同时写明,买方先支付XXX元房款给卖方,房产证押在中介处,卖方交付房屋钥匙给买方先行开始装修。但由于双方近期事务繁忙,无法抽空办理相关手续,所以到8月再办理过户手续,那时再支付剩余房款(或按揭款)。
如卖方违约,须支付房价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这样卖方就不会轻易违约,而且万一到最后房子卖给别人了(这样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你还有违约金可以拿到。
修改一点措辞,你再看看。合同违约金只要双方认可,且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就有效。最坏的结果在上面写到了:你拿不到房子,房东退给你已付房款、利息、装修款等损失。当然,这个解决起来会比较麻烦。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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