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古代行政官员父母亡故的守丧期
这叫做“丁忧”,原指遇到父母丧事。后多专指官员居丧。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源于汉代。宋代,由太常礼院掌其事,凡官员有父母丧,须报请解官,承重孙如父已先亡,也须解官,服满后起复。 夺情则另有规定。后世大体相同。清代规定,匿丧不报者,革职。
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古代重视“孝”。规定要“持丧三年”。
这叫做“丁忧”,原指遇到父母丧事。后多专指官员居丧。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源于汉代。宋代,由太常礼院掌其事,凡官员有父母丧,须报请解官,承重孙如父已先亡,也须解官,服满后起复。
夺情则另有规定。后世大体相同。清代规定,匿丧不报者,革职。
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古代重视“孝”。规定要“持丧三年”。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