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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7月10日向本网提交了《咨询如何办理退休》(受理编号?

  本人于7月10日向本网提交了《咨询如何办理退休》(受理编号:201007100001),具体内容为:“本人1957年12月出生,女性,广州市户籍,1977年1月至1982年6月在广州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用工性质为固定工,后期从事个体工作。1998年参加社保,连续缴费11年,早前已按市有关政策,通过早期离开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方式进行补缴,补缴了5年零6个月,合共缴社保年限为16年零6个月。
  医保通过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已缴4年几。目前本人已近53岁,从十年前已处于失业状态,现在没有收入来源,生活较为困难。现想咨询如何办理退休?如何申领养老金?是按失人业员还是早期离开市属国有企业规定办理?请告知详细办法和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以便于办理。谢谢!”市劳动保障局于7月16日进行回复:“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缴费年限的,到户籍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退休。
  ”本人认为回复未能对我咨询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请对照本人提供的情况进行第二次解答,为你们的工作添麻烦,十分抱歉!。

全部回答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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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缴费年限的,到户籍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退休。由于你提供的资料不详,无法准确回答你其他的问题。建议你提供你个人的查询资料或带齐你个人的资料到户籍所在区的劳动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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