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应届大学生单位不办户口,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指南
1。 什么是居住证制度?
为了保障来沪人员合法权益,加强管理和服务,上海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人口现居住地的登记、管理制度。
2。 哪些人应当办理居住登记,怎样办理居住登记?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均要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设立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办理居住登记,领取居住证件。 居住证件有两种,《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上海市居住证》。
住宿旅馆的,住宿登记视为办理居住登记。来沪人员已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视作办理居住登记。
3.哪些人员应当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3日以...全部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指南
1。 什么是居住证制度?
为了保障来沪人员合法权益,加强管理和服务,上海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人口现居住地的登记、管理制度。
2。 哪些人应当办理居住登记,怎样办理居住登记?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均要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设立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办理居住登记,领取居住证件。
居住证件有两种,《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上海市居住证》。
住宿旅馆的,住宿登记视为办理居住登记。来沪人员已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视作办理居住登记。
3.哪些人员应当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3日以上的,都应当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4.哪些人员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以下人员可以按规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投资、创业的境内引进人才,以及引进人才的配偶和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2)在本市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
(3)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来沪人员;就读于本市大、中专院校,常住户口未迁入本市的人员,以及来本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
5。《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为多长?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
6。《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多长?
《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分为1年、3年和5年。
7。 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8。 怎样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1)本人备齐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2)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确认后签名;
(3)交纳押金;
(4)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
(5)当场领取证件。
9。 怎样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1)本人备齐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
(2)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确认后签名;
(3)缴纳证件工本费,领取缴费收据;
(4)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
(5)领取回执。
10。 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1)《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5)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有关的补充材料。
11。 境内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补充材料?
(1)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业能力认定证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2)期限为6个月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在沪投资创业的申请人,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境内人才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其子女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12。 来沪从业人员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补充材料?
(1)本市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
从事特殊工种的,还须提供特种岗位上岗证书。
(2)投资开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
13。 来沪投靠、就读人员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补充材料?
(1)属于夫妻投靠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投靠子女或父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2)来沪就读的,须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3)来沪接受非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14。 办理居住证件需多少费用?
(1)试点发证期间,《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按原上海市居住证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每人每证25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按原标准收取,每证50元。
(2)试点发证期间,《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发放,但须交纳押金,每证25元。
有效期满或者持证人离开本市的,退证后可以领回押金。
15。 住所证明有哪些?
(1)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2)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004年10月1日前签订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也视作住所证明;
(3)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16。 就业证明有哪些?
(1)劳动部门发放的《劳动手册》(有效期内的《就业证》);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工商营业执照。
17。 什么是健康状况证明?
健康状况证明由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出具,需加盖检查单位图章。
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一、二、三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18。 什么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根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由18-49周岁来沪人员原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为流动人口出具的,记录持证人婚姻、生育、落实节育措施以及征收社会抚养费状况等信息的证件。
19。《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如何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
《上海市居住证》的持有人可以在《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限内,为其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
20。《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如何申报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
在证件有效期限内,凭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与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
21.《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如何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2.《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如何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或科技项目资助和参与科技项目招标投标?
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科委申请办理。
23.《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如何申报科技奖励?
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科技奖励中心申请办理。
24.《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怎样参加本市举行的各级各类资质(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非学历教育培训?
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前往本市举行资质(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教育培训的部门或机构,申请办理。
25.《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怎样享受本市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
在证件有效期限内,《上海市居住证》的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相关机构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26.持证人随行的十六周岁以下子女,或者十六周岁以下的《上海市居住证》的持有人,怎样享受本市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儿童保健服务?
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上海市居住证》和子女接种证,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地段医院或者区(县)疾病控制中心,可以按规定享受本市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服务。
27.《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怎样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在证件有效期内,持本人《上海市居住证》,前往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可以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8.参加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持证人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老年补贴(外省市成建制建筑施工企业员工除外)、住院医疗保险、工伤(意外伤害)保险。
29.如何保管居住证件?
持证人应随时携带居住证件,不要折叠,不要与硬物摩擦,也不要浸染液体。
30.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是否可以换领《上海市居住证》?怎样换领?
可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和程序换领。
31.居住地、就业等信息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持证人住所、就业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10日内到居住地受理点办理信息变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居住证件有效期满后怎么办?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后还在上海居住的,须重新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续签。
33.怎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续签手续?
持证人在有效期满前10日内,向居住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4.居住证件遗失后怎么办?
持证人证件遗失后,应当及时通过电话挂失(962222),或者前往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挂失手续。
35.怎样补办居住证件?
证件损毁的或证件遗失并办理挂失手续后30日内未找回的,本人可以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补办。
补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缴纳押金,补办《上海市居住证》需缴纳工本费。
36.居住证件在专用读写设备上不能正确读出时怎么办?
发生上述情况后,持证人可以通过电话(962222)咨询或者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报告。
37.哪些情况下《上海市居住证》要被注销?
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公安部门注销,注销的《上海市居住证》,其持有人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1)持有人的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申领要求的;
(2)持有人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的;
(3)持有人在申领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或者持证人离开本市居住的,持证人信息应予以注销。
38.居住证制度何时开始全面施行?
居住证制度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首先在静安区静安寺街道、闸北区大宁路街道、宝山区泗塘新村街道和罗泾镇试点发证。
明年初,将在进一步完善系统和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全市推广,全面施行。
39.试点期间境内人才如何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居住在试点街道、镇的境内人才,既可以就近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受理点申领,也可以前往原受理中心申领。
其他境内人才可以到原受理中心申领。
40.试点期间如何查询居住证的有关信息?
(1)咨询电话:962222;
(2)网上查询: , ;
(3)窗口咨询:到试点街道、镇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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