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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过社保的就不安置了?

我想咨询一下今年广州市的随军家属安置,是不是随军入户前有在广州上过班,交过社保的就不安置了?如果是这样,对于随军家属在广州自己打工的,有没有一点政策上的照顾?原来不是说如果自己找单位的话,可以有社保方面的补贴,请问是有这样的政策吗?具体如何操作?我是于2011年底办理了随军家属入户的,但之前有在广州上过一年班,原来的单位有帮买过社保。现在就说我已经不符合安置的条件了。请问这样的政策是为什么,让我们作军属的感觉很过分。广州市还一直在说要拥军优属,具体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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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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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广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规定》,我局只对“入户无业”和“随军前无工作”的随军家属就业给予帮助指导,你之前曾在广州就业,就不符合这一规定,也不能列入安置范畴。之于你说的社保补贴,是政府给用人单位的社保资助鼓励,并不是给予个人。合同期满后,就不再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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