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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和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

商标转让和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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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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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也就是说,商标续展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标局均予以接受。    期满前的六个月一般称为续展申请期,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由叫续展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申请人除缴纳续展注册申请费外还应按规定缴纳迟延费。
  办理商标续展手续需提供:商标续展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和商标续展申请书。商标续展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3—6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审查、续展公告、核发续展证明。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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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册人名义发生变更又未及时办理变更申请的时候,商标已经进入续展期,此时若按照商标注册人新名义申请递交续展申请,会被不予受理则商标即会被注销。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也常有商标变更申请和续展申请同时递交的情况,但由于审查时间的因素时常会导致申请时间延长等情况,因此建议当发生变更等情况的时候,申请人应及时办理相关申请,以免为后续流程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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