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和英文字母有什么不同?
很长,一共两篇文章
1: 汉语和英文的比较和评价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一篇名为《我反对将“非典”称为“沙斯”》的文章。本来我以为这仅仅是类似于“名不正、言不顺”的争论,可是读过之后,才发觉作者针对的并不仅仅是非典如何如何、SARS如何如何,作者似乎更在意语言本身的问题。
其实非典应不应该成为SARS根本不是问题,我国政府对外的文件不可能大剌剌地在上面逢SARS就写“非典”两个中文字。国内的各种宣传机构也不必强求统一,吃饭还不一样哪,谁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大家总而言之能够明白就好了。
这位山林先生认为英文归纳性差、信息量差、缺乏美感等等,这些论点看起来让人大有云山雾罩之感。
山林先生在文...全部
很长,一共两篇文章
1: 汉语和英文的比较和评价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一篇名为《我反对将“非典”称为“沙斯”》的文章。本来我以为这仅仅是类似于“名不正、言不顺”的争论,可是读过之后,才发觉作者针对的并不仅仅是非典如何如何、SARS如何如何,作者似乎更在意语言本身的问题。
其实非典应不应该成为SARS根本不是问题,我国政府对外的文件不可能大剌剌地在上面逢SARS就写“非典”两个中文字。国内的各种宣传机构也不必强求统一,吃饭还不一样哪,谁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大家总而言之能够明白就好了。
这位山林先生认为英文归纳性差、信息量差、缺乏美感等等,这些论点看起来让人大有云山雾罩之感。
山林先生在文章一开始就承认了他“学习英文比较晚,而且一学起来就觉得非常讨厌英文”。
让这样一个对于英文本身就带有抵触情绪的人来评价一种语言,似乎不太容易得到一个客观的结论。
由于我人在海外多年,深知许多海外华侨的孩子能够在十五岁之前,同时掌握三到四门语言、方言,可以使用它们进行正常的听、说、读、写。
同时我也知道许多年纪较大的中国人,都可以在半年到一年之内,掌握英文基本的听说读写,而且这些人的年纪从三十来岁到六十来岁都有。此外,我还认识几个语言天才,他们对于中、英、西、德、法等各国语言文字的掌握程度,是可以以专业作家的标准来衡量的。
当然,天才毕竟是少数,我们最好不要用天才的标准来衡量常人。
可是,常人对于掌握一到两种语言,也不会是什么大问题。以我个人学习语言的经历来说,只要有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和适度的压力,掌握英文的基本能力,因各人的条件而异,大约有半年到一年功夫就可以了。
但是要一个不以英文为母语的人拥有英文作家的水准,恐怕要看各人的语言天赋如何了。
英文决不是一种完美的语言,而且世界上从来没有一种完美的语言出现过。事实上,英文要比中文容易学习,而且在单词的掌握程度上,英文相比中文,要求是低了许多的。
一般美国高中毕业生掌握的单词量也就在三千到三千五百个左右,这样已经足以应付日常生活需求,并且可以正常阅读报章、书籍。至于山林先生在他的文章之中提到“一个英美医科大学的学生,要背五到六万的专用术语才能够毕业,记忆量非常大”,我可以这样告诉山林先生,这些词汇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之中都要用得上。
相应的,如果我们选修商业、艺术、数学等等并不要求专业词汇的学科,我们需要背诵的词汇量只有他们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难道在国内上大学就不必背诵专业词汇么?
专业词汇的一个最大好处就是,专词专指。
这个好处并不是为普通人而创的,而是为了做研究、或是为需要在很短时间内判断某种重大情况并找出解决方法的人而创的。比如说,看病的人会说“肚子痛”来描述自己的病情,但是医生最怕听到的就是“肚子疼”三个字——肚子哪个部份疼?怎么疼?为什么疼?疼痛的时间、程度如何?根本无法从简单的“肚子痛”三个字里面反映出来。
不懂医学的病人自然可以用肚子痛来形容自己的病情,可如果医生、同行之间还用这三个字来描述患者的病情,那么势必又要做复诊,复查,白白耽误了检诊时间和费用,又给病人增添了痛苦。而用某些专业术语表达病情或是特定情况,就可以有效地减少、降低误判、错判这样情况的发生。
专业术语就是给专业人士使用的。军队里面描述方位是用360度圆周,精确到分、秒,我们在日常生活之中让你开车稍微向西一点,有必要喊“方位2-7-3,10分10秒”么?虽然两者表达的意思大致差不多,但是精度上完全不同——这不仅仅是英文和中文之间的差异,而是专业和非专业的差异。
山林先生认为,英文缺乏归纳性。这其实不对。以他在文中提出的“星期”来说好了。中国人到西学东渐之前,从来是没有星期几这么一个说法的。我们用天干地支在算日子。外国人说一个星期有七天,那么中国人就按照一二三四五六七这么排,如此而已,根本谈不到有什么归纳性——纯粹是一种数字的排列。
但是外国人的七天制,则是本着圣经而来,有其宗教意义,又岂能够和单纯的数字排列同日而语?若是以月份来说的话,一月在中国还有元月、正月、初月、始月等等称呼方法,莫非这些很好记么?对于母语就是中文的中国人来说记忆起来大抵没有什么为难的地方,但是对于外国人来说呢?
山林先生还认为,英文的信息量差。
让我们再以“laser”一字为例,大陆和台湾对于这个词的翻译就不同。大陆叫激光,台湾、香港叫雷射。激光是形容“laser”这个现象的发生本质,而雷射则是音译。你说激光能够看出是“光”,但是雷射呢?雷射也是中文啊?而且说的还是同样一件事情,但是之间的差异却也很大。
但是在英文当中,laser就是laser,掌握了这个词,就不会弄不清楚laser到底是个什么玩意。这就是专词专用的好处之一。
我是做业余历史研究的,平时阅读很多外国人写的中国古代史研究资料的时候,发觉很多时候外国人都会对中国目前史界提出的“封建制度”有不同看法。
英文之中封建制度“feudalism”这个词,专指中世纪君主分封制。而这个君主分封制在中国只有周代以及春秋、战国的井田制大致相仿;至秦之后,取消井田制改行郡县制,事实上就不能够用封建制度来概括接下来的两千多年的中国历史了。
山林先生认为,“有一个字的中间桥梁,使得学字时虽然辛苦一点,但是却省了学词的记忆时间。汉字有强大的产生新词汇的能力。常用汉字只有两千多,却能产生大量的词汇。”的确,学中文开头最难,之后越来越容易;可是相应产生的问题就是,用中文词汇很难极为精确地描述某种事物——封建制度如此、激光如此——甚至连最常用的“政治”一字也是如此。
现在知道“政治”一字的原义是什么的人恐怕也不多了罢?汉字在历史长河之中的演变模糊了最早的涵义,所谓新字新词,也不过现人重新组合旧字、赋予它们一个新的涵义罢了,不足为奇。
况且英文的变化相比汉语并不太少,而且也有所谓的“中间桥梁”,也就是英文之中的词头、词根。
以Ophthalmology这个词为例,这个词有两个词根,“mology”是“特科、特业”的拉丁语词根,而“ophthal”则是“光”、即“optical”的拉丁语词根变形。事实上,如果对于英文了解稍微深入一些的话,掌握这些变化规律并不为难。
山林先生恐怕对于英文的掌握还有待加强。
至于山林先生说到英文有没有美感——哈!这是美学的问题。不要说中国人有书法,外国人一样讲究书法。我的英文书法比中文书法要好,求职的时候还占过不少便宜。
英文文章的美感在一个视英文为畏途的人来说,自然难以体会得到,但是要让一个以英文为母语的诗人眼中,只怕世界上再没有其它语言能够与之相媲美了。简单来说,美不美是一种心态的问题,是主观的问题,而不是客观的问题。
我也并不赞同国内现在给学生们加大这么多的英文课程。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加拿大,第二门语言虽然是必修课,但是也仅限定在升上高中之后。我从中国赴美做留学生,事实上我根本不用选修第二门外语,因为我本身就掌握两门语言。
但是我还是在美国选修了日文,两个学期修下来,我最大的感触就是,美国对于外语学习的要求十分灵活,而且并不要求学生掌握得太多,仅仅是对该外语有一种概念即可。国内教育体制媚外如此,不免令人为之担心——以我在美国的亲身经历,许多刚刚从国内出来留学的大学生、硕士生、乃至博士生,连写一封两百字的中文商业信件都词不达意。
国内的语文教育败坏至此,难怪会有韩寒这样的怪胎出来挑战教育制度了。
说到底,语言只是一种无形的、用来沟通、交流、记录的工具罢了。不喜欢学英文的人自然可以不必学、不必说,一样也有出人头地的机会;喜欢学英文的人似乎也不必强制别人学英文、说英文。
中文和英文也并没有高下之分。甚至要比都很难有能够拿出来比的交集。毕竟中文是象形文字,而英文是拼音文字,两个体系差异南辕北辙,实在比不了,也没有办法比。以英文为母语的人会认为中文难学难会,同样以中文为母语的人自然也会对英文有同样的看法。
这不奇怪,奇怪的是要硬说谁好谁坏、谁高谁低。这里不必给山林先生上纲上线,我还没有那么无聊。但是我们似乎应该好好想想看,这种毫无意义的比较能不能少做一点?
(网友: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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