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17年招生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一)经学校审核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合格范围考生且按照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指定的志愿栏填报贵州大学志愿者,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统称一本线),浙江省考生分数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类型计划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学校将根据已公布的分省计划,按照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高考成绩在所在省份同科类一本线上的考生可在贵州大学投放其所在省份的招生专业中任选。浙江省考生分数要求同上,考生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符合学校招生科目要求。
(三)若考生填报的专业为今年...全部
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一)经学校审核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合格范围考生且按照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指定的志愿栏填报贵州大学志愿者,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统称一本线),浙江省考生分数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类型计划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学校将根据已公布的分省计划,按照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高考成绩在所在省份同科类一本线上的考生可在贵州大学投放其所在省份的招生专业中任选。浙江省考生分数要求同上,考生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符合学校招生科目要求。
(三)若考生填报的专业为今年实行大类招生改革的专业,录取时只能按相应专业所属的专业大类录取,入学后先按大类进行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四)在专业安排时均不含体育、艺术类特殊专业。
(五)分省计划安排以学校招生网公布的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科类计划为准。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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