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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两个合同法小案例

  1、甲公司给乙公司发信函:现有自制A型机床4台,价格为每台1。6万元,如购,请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我方在合同成立后10天内送货上门,运费由我方承担。乙公司回信说:要5台,请贵公司在收到信后10天内发货。后甲公司未发货,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1。
  
   甲公司的信件是要约吗? 2。 乙公司的回信构成承诺吗? 3。 双方合同是否成立? 2、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二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为果。现甲预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

全部回答

2006-01-15

0 0
    一、1、甲公司的信件是要约。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乙公司的回信是不是承诺,是新的要约。   合同法第三十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3、双方的合同不成立。 二、可以得到支持。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2006-01-16

78 0
一、1甲公司的信件是要约吗? 是 2. 乙公司的回信构成承诺吗?不是 3. 双方合同是否成立?没有 二、已经一年六个月了,过了可申请撤销和变更的时效,应该有权申请,但是很难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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