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集重婚证据我的儿子才三个多月,L
重婚法不容
姚月
编者按
为帮助妇女提高法律意识,准确地掌握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版与市妇联从今天起,特别设一维护妇女权益的栏目———《女性与法》,该栏目将陆续刊登一些来信来访中具有共性的案件、案例并请律师进行分析解答,以提高广大妇女的认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nbsp; 什么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的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包括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和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两种人;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自己已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或者自己虽然没有配偶,但...全部
重婚法不容
姚月
编者按
为帮助妇女提高法律意识,准确地掌握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版与市妇联从今天起,特别设一维护妇女权益的栏目———《女性与法》,该栏目将陆续刊登一些来信来访中具有共性的案件、案例并请律师进行分析解答,以提高广大妇女的认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nbsp; 什么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的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包括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和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两种人;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自己已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或者自己虽然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犯罪客体是侵犯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案例:1992年被告人吴文与陈英相好并建立恋爱关系,1993年1月双方在陈英家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吴的工作单位也为吴文分了房。同年10月29日共同生育男孩吴生。1997年,被告人吴文调到某区工作又与女青年李菊恋爱。
陈英发觉后,规劝吴文和李菊中断恋爱关系。吴文不听其妻劝阻,隐瞒已婚事实,欺骗民政部门,于1998年4月15日又与李菊登记结婚。
此案中,吴犯属于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重婚的行为;李菊虽没有配偶,但她属于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亦构成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某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一、解除被告人吴文与李菊的婚姻关系。二、判决吴文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从执行之日起计算)。被告人李菊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其行为亦构成重婚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
犯重婚罪应受到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认定重婚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
例如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如果现在还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当然也应认为是重婚。反之,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处理事务,与原来相识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该地的短期内,以通奸关系同居,离开该地后,就彼此不相问闻,在同居期间亦彼此了解只是临时姘居……
如何收集重婚证据?
打官司,必须要取得证据,这是诉讼取胜关键。
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刑事诉讼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重婚案件取证难,不等于办不到,只要有决心有毅力“知难而进”,蜘丝马迹总会有的。
如电子邮件、电话账单、手机上的来电显示、相片、笔记本记录、结婚证、出生证……都有可能为你提供帮助。在实践中,以夫妻相称有如下的情况可以认定:如婚纱照、按传统习俗摆婚宴、双方写信称夫或妻、后婚“妻子”去医院生小孩男方称其是丈夫和孩子的父亲等。
如果你所搜集的证据能够证明你丈夫有重婚行为,你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已有证据能够证明重婚事实但还需要补充证据力度时,一般情况下就会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再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