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福利经济学》读后感急求福利
谈《福利经济学》中的伦理意蕴
读过A。C。庇古的《福利经济学》,深切感受到福利经济学理论不仅从如何最大限度地增加全社会的福利这个独特的视角对社会经济问题提出了全新的认识,而且,由于其理论的道德判断价值,而成为最具伦理意蕴的经济学说。
功利主义创始人边沁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来描述社会追求的理想,庇古等福利经济学家则把这种理想体现在经济学家的智慧之中,体现在用以影响社会经济制度的构建和经济政策的制订的经济学理论之中。 庇古的福利经济学把福利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在他看来,广义的福利应该包括“家庭幸福”、“精神愉快”、“友谊”、“自由”、“正义”等等。不过,由于广义的福利难以计量从而难...全部
谈《福利经济学》中的伦理意蕴
读过A。C。庇古的《福利经济学》,深切感受到福利经济学理论不仅从如何最大限度地增加全社会的福利这个独特的视角对社会经济问题提出了全新的认识,而且,由于其理论的道德判断价值,而成为最具伦理意蕴的经济学说。
功利主义创始人边沁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来描述社会追求的理想,庇古等福利经济学家则把这种理想体现在经济学家的智慧之中,体现在用以影响社会经济制度的构建和经济政策的制订的经济学理论之中。
庇古的福利经济学把福利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在他看来,广义的福利应该包括“家庭幸福”、“精神愉快”、“友谊”、“自由”、“正义”等等。不过,由于广义的福利难以计量从而难于研究,他认为,福利经济学主要应当从狭义的福利即追求个人和社会的最大效用的经济学角度进行研究。
尽管如此,庇古广义福利观的提出,表明经济学与伦理学不可截然分开的本质。
福利经济学显然是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社会效用的最大化以及社会的物质生产与分配,但是,这种研究本身在客观上也体现出了人类在伦理道德方面的需求。
福利经济学所追求的是以物质文明为基础,人人自由、精神愉快、家庭幸福的精神文明,以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一个自由、文明、充满爱心的社会空间,使人人幸福,人人自由,人人快乐。尤其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他用数学方法对“最大幸福”的这一原则作了严谨的描述,这一原则在他和其他后来的福利经济学家那里,被称为“最大的社会福利”。
这一描述形式优美、逻辑严密,因而被称为帕累托佳境(或帕累托最优) 。
一些福利经济学家们虽然不愿意承认福利经济学理论具有价值判断性质,但是,作为福利经济学最基本概念之一的“效用”或“幸福”,本身就包含着个人的价值判断和伦理尺度。
一个人的“效用函数”或“偏好”,其实就是一个人对各种事物好恶评价的一种价值体系,没有这种价值判断为前提,经济学的分析就无法展开。其二,即使在福利经济学关于“效率”这样似乎十分“价值中性”的概念当中,本身也包含着价值判断。
比如所谓的“帕累托效率”概念(这是现代经济学中所使用的最基本的效率尺度) ,就包含着价值判断,因为,当它承认某个人的境况是变好、变坏或不变的时候,它承认只有个人才知道什么对他是好的、坏的,什么对他是幸福的,什么对他是不幸的,别人的价值判断对他无用;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效用满足无法通约、比较。
这就是帕累托原则背后的“个人主义标准”。所以,用帕累托标准衡量,只有当一个人认为自己的境况有所改善而其他人认为自己的境况至少没有变坏的时候(不是别人认为他们的境况怎样,而必须是他们自己认为如何) ,我们才能说发生了“帕累托改进”(效率改进) 。
这表明包括福利经济学在内的经济学的分析是总是离不开道德及其价值判断的。与其他经济学科一样,福利经济学总是在一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下构建的,这样使其在构建理论和分析社会经济制度和制订经济政策等方面,总是把个人或社会的“偏好”、“口味”、“价值观”、“生活目标”、“社会公德”、“平等观”等等体现在福利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之中,并在一定的社会道德准则、社会规范等的范围内,从经济学的角度证明个人或社会如何行为、如何选择、如何决策、如何配置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增进自己的幸福;告诉人们,在目标和利益相互冲突、相互约束的个人之间,如何相处、如何妥协才能实现某种利益的“均衡”,达到冲突双方或冲突各方的利益最大化,等等。
当然,福利经济学家不是伦理学家,福利经济学家研究经济问题的直接目的不是为了解决社会伦理问题,而是从经济(物质)的角度寻求并实现个人和社会的最大福利,即解决社会经济问题。但是,福利经济学的社会福利问题在伦理上又直接与个人和社会的最大快乐或幸福问题联系在一起。
所以,不论经济学家愿不愿意谈伦理学思想,不管他在分析问题时是采取主动运用还是有意回避价值判断问题,他在事实上都要采用一定的伦理学思想来进行某一问题的分析和陈述。因为道德是种有利于社会或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的行为规范,不管是自然的筛选,还是人类的理性选择,它的形成、决定和发展的方式都要符合经济规律,或者能为经济理论所解释,这就是道德与经济的一致性。
而经济科学作为一种研究人类经济行为的社会科学,也根本不可能回避人类社会的伦理需要。因此,包括福利经济学在内的经济学的研究无论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得与伦理学相伴相生。即使是最早倡导自由经济的亚当•斯密(A •Smith)也从来没有忽视过经济学中的伦理意义。
在他著名的伦理学著作《道德情操论》一书中,亚当•斯密不但指出了人利己的一面,更强调了人的同情心和利他精神对一个健全的社会的重要性。事实上,从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到马克思的《资本论》,在许多经济学家的论著中,我们可以发现,经济问题与伦理问题是不能截然分开的。
福利经济学与伦理学统一的一个重要方面,体现在福利经济学在适用逻辑推理的时候,其假设前提一般都要反映研究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信仰。福利经济学中的社会福利函数理论所界定的“社会福利函数是社会所有个人的效用水平的函数”的定义,就暗含了这样一个假设前提:所有的个人地位是平等的,每个人在构成社会福利函数中所起的作用相同,也即每个人被赋予的权数相同。
这个假设直接反映了研究者所具有的公平、正义、没有歧视的伦理思想,而这些伦理思想也就很自然地在其福利经济学理论中得到体现。
而更为重要的是,福利经济学在其理论上和对实践的诉求上,体现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强烈关怀。
因为在福利经济学那里,福利是由效用构成。商品给人带来的效用,是可以计量出来。社会经济福利就等于一个国家的国民收入。在这样一个问题上,福利经济学有两个主要论点,一是国民收入总量越大,则社会福利越大;二是国民收入分配越平均,社会福利也越大。
在庇古看来,经济福利在很大程度上受影响于:国民收入的数量和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间分配的方式。[1]提高穷人所获得的实际收入的绝对份额,一般说来将增加经济福利。[2]他认为,最佳的生产要素的配套所带来的国民收入也最大,从而社会福利也增加。
而一个人拥有收入越多,他的收入效用也越小,他说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所享受的经济福利是来源于他所消费的那部分收入。而不是来源于他的全部收入;一个人越富裕,他用作消费的收入在全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小;相对地说得到的福利也少。
就像同样一英磅收入,对富裕者来说享受的福利程度就不如一个贫困者来的大,所以他主张由国家征收累进税,举办社会福利,以转移收入。庇古认为,富人对穷人的转移支付可分为自愿的和强制的两部分。但是自愿的转移支付由于远远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要求,因此有必要由政府出面实行强制的转移支付,把富人缴纳的一部分税款用来兴办社会福利事业。
如失业救济金、养老金、医疗补助金、助学金等。
但是,如果这样的话,福利经济学又面临一个必须给出累进税制是“正义”的说明。就是说,累进税的实施只有在无论是对富人还是对穷人都能认同的情况下才是合理的,用英国经济学家哈耶克( F•A•Hayek)的话说,就是我们要证明个人所得税法符合正义观念,是真正的法律,而不仅仅是人为设计而非行动的立法时,富人和穷人才会和谐相处,形成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
劫富济贫的累进税制本身是不是正义的? 对于分配正义来说,许多伦理学家和经济学家主张“使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这里“应得”的实现即是一种公正。在具体的分配实践中,就是根据人们贡献的大小来分配财富(或者按能力、需要、地位或德行中任选一种作为根据来分配社会上财富) 。
税收是人们正义理念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的表达,人们认为:每个人都按一定的比例交税是公正的。从富人来看,因为他获得更多的确良财富而交纳更高比例的税是值得的,政府也由此对它的更多的获得予以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而穷人由于获得的财富少,而少交税甚至不交税还要额外地获得政府(社会)的福利保障,这样可以保证他们由于缔结人类社会而应该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从而体现每个人应该得到他应得的,这就会产生自生自发的良好的秩序。
不仅如此,政府征收累进税创造了更多的起点平等机会,从而保证社会经济实现真正的自由竞争,这会激励个人或企业集团更加努力,社会也会更加稳定。由于累进税为每个人创造了尽可能平等的机会和自由竞争的条件,它能够促使现有的效率更高,从而超越经济学上的局部最大值,而上升为伦理经济学中的整体最大值,所以它既符合效率原则也满足公共福利最大化的原则。
福利经济学理论主张收取累进税以使国民收入的均等分配,以达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体现了一种鲜明的正义主张。而它之所以能够成为“正义的”,在于它在富人和穷人中都可能被接受。事实上,人类关于分配上的这种“正义”的理念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时代就有了。
因此,建立在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基础上的福利经济学从一开始产生,就具有浓郁的伦理意蕴。
参考文献:
[1](英)阿•赛•庇古。 福利经济学[M ]。 1952。第123页。
[2]同上,第89页。
参考文献:。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