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穆棱的,想问一下201
现在国家补贴农民种地各地标准不一样。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为了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纷纷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相继减免下调农业税、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以便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力发展粮食生产。
一、中央最近的政策措施:一是中央已决定今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关部门要尽快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各地要尽可能在春播之前兑现部分补贴资金,全部补贴资金要在上半年基本兑现到农户。
尽快公布对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的具体办法。
金融机构要加强和改进对种粮农户和主产区的金融服务,落实扩大农...全部
现在国家补贴农民种地各地标准不一样。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为了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纷纷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相继减免下调农业税、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以便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力发展粮食生产。
一、中央最近的政策措施:一是中央已决定今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关部门要尽快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各地要尽可能在春播之前兑现部分补贴资金,全部补贴资金要在上半年基本兑现到农户。
尽快公布对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的具体办法。
金融机构要加强和改进对种粮农户和主产区的金融服务,落实扩大农户小额贷款等支持农业生产措施。二是加大粮食主产区减免农业税的力度。
为了调动粮食主产区农民生产积极性,今年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先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并主要用于鼓励粮食生产;其他地区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
沿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
三是扩大良种补贴试点范围和规模。今年在继续实行大豆、小麦良种补贴试点基础上,把良种补贴试点范围扩大到水稻。
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农民种植水稻每亩补贴15元;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省农民种植早稻每亩补贴10元,种植粳稻、中籼稻每亩补贴15元,对晚籼稻的补贴另行公布。
种植品种的选择要尊重农民意愿。
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传统水稻产区,也要在地方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稻良种补贴。
各地要加强对良种补贴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种子价格,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四是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制度。
从今年新粮上市起,进一步放开粮食收购价格,由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随行就市收购。在早籼稻市场价格低于每公斤1.4元时,由国家指定的粮食企业按每公斤1.4元敞开收购;市场价格高于上述价格时,按实际市场价格收购。
对中籼稻、中晚稻和粳稻及今年秋季播种的冬小麦,另行发布最低收购价格。
五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大力推广优质、高产粮食品种,进一步提高统一供种率和良种覆盖率。
加快推广精量半精量播种、玉米地膜覆盖、水稻旱育稀植,以及旱作节水、化肥深施等技术的应用,搞好先进实用技术的组合配套,提高技术普及率和到户率。
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六是启动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
抓紧修订工程规划,制定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的具体方案,抓紧良种繁育、基本农田建设、病虫害防治、农机装备现代化推进和粮食加工转化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
二、江苏提前取消农业税,鼓励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
目前,江苏省是按7%的税率来征收农业税,全省一年农业税计征额35亿多元,扣除社会减免和灾情减免实际征收31。
5亿元。税率降低2个百分点就意味着减免9亿多元的税收。取消农业税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对农业和农村的关注,吹响了农民致富的号角,鼓舞了全省数千万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农民种粮积极性有所提高,预计全年粮食播种面积有所增加,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总的是好的。
最近江苏农业会议强调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千方百计增加粮食生产。
一是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二是全面开展粮食直补。
粮食直补与粮食生产直接挂钩,突出水稻生产,突出粮食主产区。
三是组织实施水稻良种补贴,促进水稻统一供种。
四是发布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充分发挥价格的导向作用。
五是严格保护耕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六是加强农资产销衔接和调控,增加农资调控储备资金,稳定农资价格。
七是切实抓好春耕和田间管理,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夺取夏熟丰收,为秋熟生产奠定基础。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
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粮食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研究提出的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将提请省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三、安徽率先取消农业特产税,鼓励粮食生产:安徽28日宣布在全省取消农业特产税,这标志着中国自1983年以来开始征收的农业特产税,率先在安徽省以农业税的形式出现。
根据安徽省农业特产税改征规定,凡在耕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一律按照当地同类土地的粮食作物的计税收入,只征收农业税;对于利用山坡、水面生产的果、茶和水产品,以2002年特产税的计税收入为上限,并依据当地农业税的税率征收农业税;对于不占用耕地生产的食用菌和在收购环节征收的畜牧产品,在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同时,也不再征收农业税;而对于烟叶产品将按收购单位的收购金额,以20%税率计征,并不征收农业税附加。
进一步减征农业税。
该省在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的基础上,将农业税税率再下降2个百分点,使农民的农业税负担降到5%以内。同时,为了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最近安徽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主要有:一是增加粮食直补资金并提前兑现。
将粮食直补资金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40%,增加的部分向种粮大户和优质粮、种子粮倾斜。从4月份起,向农民送达粮食直补通知书,春播前兑现三分之二直补资金,全部补贴资金在6月底以前基本兑现到农户,沿江水稻主产区的补贴兑现工作在5月底以前基本结束。
二是增加对农民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的补助。省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我省农民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及配套机具的补助。
三是对水稻良种实施补贴。对农民种植早稻每亩补贴10元,种植粳稻、中籼稻每亩补贴15元。
对晚籼稻的补贴另行确定。种植品种的选择要尊重农民意愿。四是对稻谷实行最低收购价。
从今年新粮上市起,进一步放开粮食收购价格,由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随行就市收购。
在早籼稻市场价格低于每公斤1。
4元时,由省指定的粮食经营企业按每公斤1。4元收购;当市场价格高于上述价格时,按实际市场价格收购。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鼓励各类粮食经营企业与农民签订粮食订单,实行合同收购。
五是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鼓励农民扩大种粮面积。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转租转包土地,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收,把因外出务工而抛荒的农田利用起来,克服抛荒现象。继续清理整顿开发区和各类园区。对清理出占而未用、以及撤销核减的开发区和园区土地,具备耕种条件的要抓紧进行复垦,今年要种上粮食。
抓紧落实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入的20%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的政策。
四、山西出台促进粮食生产发展政策:28日,山西省政府发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农民种植小麦、玉米作物给予补贴,小麦每亩补贴10元,玉米每亩补贴5元。
一是用粮食风险基金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
从粮食风险基金中逐步拿出40%对全省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户进行直接补贴,小麦每亩补贴10元,玉米每亩补贴5元。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负责落实和核定小麦、玉米种植面积,财政部门负责兑现资金。
二是对主要粮食作物良种实行补贴。
省财政拨款1000万元对1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直接补贴,每亩补贴10元;拨款1000万元对200万亩优质玉米良种直接补贴,每亩补贴5元;拨款400万元用于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三是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按照国家制定的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及时制定我省小麦、玉米最低收购价。当市场价高于收购价时随行就市,反之则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粮食收购企业以最低收购价收购。
四是加大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农业部门要在全省重点推广一批优质、高产粮食作物新品种和新技术,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开展送科技下乡和百万农民科技培训活动,提高粮食作物的优质化水平和单产水平。
五是支持有条件的县开展免征农业税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安排,2004年我省减免农业税1个百分点。对条件较好2004年能全部免征农业税或加快免征农业税步伐的县,省人民政府给予鼓励和支持,不影响其享受国家有关减免农业税的扶持政策。
五、黑龙江出台促进粮食生产的有关政策: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央的一号文件,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起草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扶持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和措施包括:一是在扶持粮食生产方面,首先出台了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
中央今年把黑龙江省作为全部减免农业税的试点省份,我省将采取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方式为农民减轻负担29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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