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遗失,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提交补证申请,并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经查实无误后,20日内予以补发,号码为原档案号。 以龙口市为例: 凡是资格证书丢失的,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注明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取资格证书编码号、管理号、考试日期等信息),经单位审核盖章,到龙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市行政中心7楼745室)审核,然后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到烟台日报办理遗失声明;最后由考生携带个人申请表、遗失声明、存档表(办理证书时填写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到龙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龙口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烟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由于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需要到省考试中心办理,时间会比较长。
详细情况请咨询龙口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