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职院副教授破格晋升条件
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条件
一、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必须具备:
1、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知识,担任教学、科研工作,曾获校级以上优秀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
2、系统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其中一门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
3、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个别教学科研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研究生班毕业或本科学历。
4、教书育人业绩突出,考核优秀。
5、外语水平一般能达到“四会”,至少能用外语撰写专业论文。 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
二、破格晋升副教授除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学术论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美...全部
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条件
一、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必须具备:
1、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知识,担任教学、科研工作,曾获校级以上优秀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
2、系统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其中一门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
3、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个别教学科研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研究生班毕业或本科学历。
4、教书育人业绩突出,考核优秀。
5、外语水平一般能达到“四会”,至少能用外语撰写专业论文。
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
二、破格晋升副教授除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学术论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美国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索引(ISTP)检索、收录一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2、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指正刊,下同)上公开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10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经同行专家鉴定(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组织)有创见的论文二篇以上。
3、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8万字以上学术专著一部,并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3篇以上。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的科技成果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三名),并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二篇以上。
5、主持省级项目及课题、省级基金项目及课题并通过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6、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7、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二等奖获得者。
8、深入基层从事科技推广、开发、扶贫、科技教育兴农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其成果通过省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已在较大范围产生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受到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奖励)一次以上。
9、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名),且将该成果推广、运用生产,创造经济效益达100万以上。
10、省社科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二名),并在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5篇以上。
11、在艺术院校从事艺术创作或表演成果获国际优秀(含提名或无等级)以上奖励一项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二项,或省部级二等奖三项。
三、破格晋升教授,除具备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学术论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美国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索引(ISTP)检索、收录三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2、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14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8篇以上,经同行专家鉴定(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组织)有创见的论文不少于二篇。
3、公开出版具有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的十万字以上学术专著一部,或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合著一部,且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4篇以上。
4、获国家四大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二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以上均指排名前三名)。
5、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6、主持国家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重点项目子课题、攻关项目子课题、国家攀登计划、“863”计划子课题并通过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7、主持国家基金课题(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累计二项以上并通过鉴定者。
8、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一等奖获得者。
9、霍英东青年科研基金、教师奖获得者。
10、在艺术院校从事艺术创作或表演成果获国际级三等奖以上一项以上,或国家级二等奖二项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三项以上(排名前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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