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是什么?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衡量企业流动资产管理能力的指标,反映应收账款流动的速度。其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率(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一般来说,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说明流动资产管理能力越强。
执行新准则后,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在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应确认“长期应收款”,而“长期应收款”在报表上列示在“非流动资产”项下,如果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仍以原有方式计算,则分子包括了所有的营业收入,而分母仅包括流动资产中反映的应收账款,必将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和对报表的误解。
针对这一现象,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将“长期应收款”也纳入指标,增加至分母中,即:应收款...全部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衡量企业流动资产管理能力的指标,反映应收账款流动的速度。其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率(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一般来说,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说明流动资产管理能力越强。
执行新准则后,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在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应确认“长期应收款”,而“长期应收款”在报表上列示在“非流动资产”项下,如果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仍以原有方式计算,则分子包括了所有的营业收入,而分母仅包括流动资产中反映的应收账款,必将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和对报表的误解。
针对这一现象,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将“长期应收款”也纳入指标,增加至分母中,即:应收款项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平均长期应收款余额)。这种处理方式能保证分子分母的范围一致,但该指标的名称应变为“应收款项周转率”。
二是将分子“营业收入”中包含的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产生的收入剔除,分母不变,即: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产生的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这种处理方式导致该指标仅能反映非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产生的收入对应的应收账款的管理,而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收款管理情况。
尤其是对于主要采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公司来说,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可能就失去了意义。
比较以上两种处理方式,笔者认为,第二种方式虽然会导致该指标的适用面缩小,但应是更合理的。原因如下:首先,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要是体现企业对流动资产的管理能力,如果按照第一种方式加入非流动资产项下的“长期应收款”,则会导致衡量标准的混乱。
其次,根据新准则的核算方法,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已按贴现的方式体现了一定的融资收益,且通常收款期已有合同明确,因此不需要再管理其回收速度。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