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的规则是什么?
股票上市,由发行公司提出申请,报人民银行审批。提出的申请应包括下列文件:① 上市申请书;② 上市报告书(报告须说明的情况有:主要业务状况、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和转让情况、可能影响股票价格波动和避免出现不正常市况的事项);③ 批准发行股票的文件;④ 公司章程;⑤ 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⑥ 公司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⑦ 股东名册;⑧ 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公司最近两年及当年1月至申请日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⑨ 本所会员的书面推荐证明;⑩ 过户事项说明;⑪经营状况公告事项的说明。 金融管理机关按规定的上市审查基准(如规模基准、持有分布基准、经营基准等)进行审查。如,按目前上海证...全部
股票上市,由发行公司提出申请,报人民银行审批。提出的申请应包括下列文件:① 上市申请书;② 上市报告书(报告须说明的情况有:主要业务状况、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和转让情况、可能影响股票价格波动和避免出现不正常市况的事项);③ 批准发行股票的文件;④ 公司章程;⑤ 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⑥ 公司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⑦ 股东名册;⑧ 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公司最近两年及当年1月至申请日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⑨ 本所会员的书面推荐证明;⑩ 过户事项说明;⑪经营状况公告事项的说明。
金融管理机关按规定的上市审查基准(如规模基准、持有分布基准、经营基准等)进行审查。如,按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最近两年连续盈利;至少获得一位本所会员提名推荐;至少在一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定期公布经营状况;已在上海市区设立过户机构;实收股本额不少于100万元;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额占实收股本额的比例不少于10% ;记名股东不少于300个。
上述条件经审查并同意后才准许上市,在交易所内挂牌进行交易。所发行股票已取得上市资格的公司如果再发行新股票,原则上承认上市。在交易所进行买卖的股票类别称为上市牌名,一家公司如果同时有几种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就应该有这几种股票的上市牌名。
股票上市资格不是永恒的,一旦公司发生重大变化,财务及交易状况恶化,低于规定的标准后,其股票将被停止上市。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企业债券或股票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暂停上市:公司因发生重大变更而不符上市标准;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或面临破产或因信用不佳而被停止与银行业务往来;不履行法定公开的义务或财务报告和呈报文件有不实记载;连续一个季度不交纳上市费。
此外,股票若最近一年内平均交易量不足 100股,或最近三个月无成交,或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持股占实发股本额 5%以上的股东,有损害公众利益行为,也将被暂停上市。在规定的暂停时间内,未能消除被暂停的原因,或有暂停上市情况并已造成严重后果的;发行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的,其股票终止上市。
经批准上市的股票,发行股票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中间,向股票管理机关报送中期财务报告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向证券管理机关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鉴证的期末财务报告书,向公众公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