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前辈:000931今天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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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中科000931
*ST中科(000931)预计2005年度1-6月主营业务利润将出现亏损
*ST中科(000931)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预计2005年度1-6月主营业务利润将出现亏损。 鉴于公司清理应收款、化解担保风险、处置资产等进展程度存在不确定性,2005半年度业绩尚无法预测。公司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力争实现总体盈利目标。一旦上述业绩影响因素确定,公司将及时做出业绩预告。
2004年3月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出《立案调查通知书》,对公司违反信息披露行为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日前中国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公司...全部
大智慧信息地雷 发布时间:930
*ST 中科000931
*ST中科(000931)预计2005年度1-6月主营业务利润将出现亏损
*ST中科(000931)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预计2005年度1-6月主营业务利润将出现亏损。
鉴于公司清理应收款、化解担保风险、处置资产等进展程度存在不确定性,2005半年度业绩尚无法预测。公司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力争实现总体盈利目标。一旦上述业绩影响因素确定,公司将及时做出业绩预告。
2004年3月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出《立案调查通知书》,对公司违反信息披露行为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日前中国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公司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重大合同未及时披露
1、2000年公司与摩托罗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逾26亿元《CDMA项目设备购买合同》属于重大合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01年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31。2亿元担保合同和2002年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签订的2。7亿元担保合同均属于重大合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重大合同的签署均未经董事会会议决议,主要由总经理段永基负责。
第1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时任董事长郝有诗和董事兼总经理段永基。第2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时任董事长袁振宇和董事兼总经理段永基。
二、公司2001年、200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行为
根据公司与广发行签订的担保合同,该行于2001年6月28日,2001年12月29日,2002年6月20日向被担保单位发放贷款25。
6亿元,5。1亿元,5,000万元。2001年年报中,公司遗漏披露已形成的5。1亿元担保。2002年年报中,公司遗漏披露已形成的5。1亿元和5,000万元担保。
根据公司与天津建行签订的担保合同,该行于2002年3月26日向被担保单位发放贷款2。
7亿元,2002年年报中,公司遗漏披露此笔担保。
公司2001年、2002年年报重大遗漏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时任董事长袁振宇和董事兼总经理段永基。
公司2001年年报重大遗漏行为的其他责任人为:时任董事郑中安、郝有诗、荣自立、罗英权、刘金铎、谭左亭、张兆东、王云龙、廖国华、冯建华。
公司2002年年报重大遗漏行为的其他责任人为:时任董事、张家明、荣自立、李建同、刘哲生、廖国华、张兆东、殴群、陈里、李爽、龙翼飞、郝有诗、周伟。
根据《证券法》第177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各当事人作如下决定:
1、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
2、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兼总经理段永基给予警告处以15万元罚款;
3、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原董事长郝有诗、原董事长袁振宇分别给予警告处以5万元罚款;
4、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处以3万元罚款。
其中:郝有诗、罗英权、荣自立、李建同、刘哲生、周伟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已领取该通知,并按规定将书面申辩书报送了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要求召开听证会,申请复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8亿元贷款和北京信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亿元贷款提供续保。
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止至2005年4月20日,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27,479。
36万元;对直接联营、参股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63,900万元。
截止至2005年4月20日,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24,430。10万元; 对直接联营、参股公司的逾期担保金额为28,900万元。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续贷2亿元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市分行海淀支行的2。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将于2005年5月5日到期。公司决定偿还1,500万元贷款本金,向该行申请续贷2亿元、期限为2-3年。
公司以持有的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亿股股权对其中的8,0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其余1。2亿元贷款由中关村建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中关村科贸中心的部分未售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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