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允许申请人补交附图并重新确定
答: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 图的,可以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的规定在指定期限 内补交附图并重新确定申请日。
(1) 设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的背景。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规定:“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 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 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 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该条 款是对申请人漏交附图时如何进行修改的规定,如果漏交的附 图不是申请文件必须的,则可以删除附图说明,保留原申请日;...全部
答: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 图的,可以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的规定在指定期限 内补交附图并重新确定申请日。
(1) 设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的背景。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规定:“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 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 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 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该条 款是对申请人漏交附图时如何进行修改的规定,如果漏交的附 图不是申请文件必须的,则可以删除附图说明,保留原申请日; 而漏交的附图是申请文件必不可少的技术内容,则申请人必须 补交附图。一般情况下,附图的信息量要远远大于文字表述的 内容,因此补交附图势必会导致修改超范围。
根据此条款,在允许补交附图时就不再审查修改超范围的问题,而将重新确定 此申请的申请日。
事实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是给予一种特殊的修 改超范围的情况的豁免,允许申请人以重新确定申请日的代价 避免《专利法》第33条的惩罚。
因为将申请日推后为重新提交 附图之日可以避免申请人享有将申请日以后做出的发明创造提 前到申请日的不合理利益;同时,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 条的审查是在实用新型专利公告前的审查阶段,即在实用新型 公告时的申请文件内容为重新提交附图后的文件内容,不会损 害第三方的法律确定性,因此重新确定申请日使得申请人未能 从违反《专利法》第33条的修改中获得实质利益,也不会导致 第三方权利的不确定性。
(2) 对“写有对附图的说明”的理解。
“写有对附图的说明”并不局限于原申请文件说明书文字内 容的附图说明部分(即“图1是……图。图2是……图。 ……”),如果说明书文字内容的其他部分提及某一附图,并对 其图名等内容进行说明,但缺少附图说明部分,或附图说明部 分没有提及该幅附图,也可视为“写有对附图的说明”,允许补 交该幅附图,并重新确定申请日。
(3) 几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规定的情况。
①漏交附图。
如果申请人在说明书文字部分描述了三幅附图的内容,并 且也在附图说明部分写明了“图1是……图;图2是……图; 图3是……图”,但是说明书附图只有两幅图,并没有附图1, 这时,我们认定为申请文件漏交了附图1,并且说明书中有对附 图1的说明,这种情况下允许申请人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40条的规定补交附图并重新确定申请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缺少的说明书附图1仅作为摘要附图出现,那么我们仍认为该申请缺少附图1,仍需按照《专利 法实施细则》第40条的规定处理,原因在于摘要和摘要附图仅 是说明书记载内容的概述,它仅是一种技术信息,并不具有法 律效力。
摘要及摘要附图的内容不属于实用新型原始记载的内 容,不能作为以后修改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根据,也不能 用来解释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②错交附图。
如果申请人在说明书文字部分描述了三幅附图的内容,并 且也在附图说明部分写明了“图1是……图;图2是……图; 图3是……图”,说明书附图也确实有三幅图,但是根据审查员 的判断,附图1明显跟本申请不相关(例如,本申请涉及一种 电动自行车,但是附图1是一把扫帚)。
这时,我们认定为申请 文件错交了附图1,这种错交相当于原本申请文件应当具有的附 图1被漏交了,并且说明书中有对附图1的说明(例如,附图 说明中写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之电动自行车的立体结构图), 这种情况下允许申请人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的规定 补交附图并重新确定申请日。
还有一种更为特殊的情况,即申请人同时申请两件实用新 型专利申请,但是交叉错交了附图,说明书文字部分都有对各 自附图的说明,那么这种情况也属于错交附图的一种,因此也 允许申请人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的规定补交附图并 重新确定申请日。
(4) 不能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规定处理的情况。
如果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原附图(包括照片)本身存在不 清晰或者不完整的缺陷,申请人提交清晰的附图,但是又存在修改 超范围的缺陷,此时不允许通过重新确定申请日的方式补入附图。
【案例4-3】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附图说明部分写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图2是图1阀芯的结构图。但是申请日提交 的附图明显绘制不完整,如图1、图2,申请人随后提交了修改 后的附图,如图1’、图2’。
申请日提交的附图如下:
该案例涉及对附图的修改,不属于申请文件缺少附图的情 形,因此不适用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0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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