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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说的“二二八”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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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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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7年2月27日傍晚,专卖局台北分局的缉私人员抓获了女烟贩林江迈并将其重伤。围观群众被激怒,要求严惩凶手,但遭到台北市宪兵队的拒绝。 至28日早晨,行政长官公署仍未对此事表态。
  台北市爆发了大规模的群众示威游行,全体商行响应罢市。游行人群包围行政长官公署,提出取消专卖局,惩办凶手等5项要求。  但现场却发生枪击事件,当场有3人死亡3人受伤。下午,示威群众在中山公园集会,并占领了广播电台,号召全省人民起来反抗暴政。
  台北发生全市学生罢课、工人罢工、商人罢市。事件很快波及全省各地。同日,陈仪宣布全省戒严,并动用军警抓人。 3月1日起,事态进一步扩大,基隆、高雄、宜兰、桃园、新竹、嘉义、花莲等市县纷纷组成以工人、农民和青年学生为主的武装队,攻打国民党军队的兵营据点、仓库、飞机场,占领县市政府,捣毁国民党党部、逮捕惩办国民党特务。
    同日,台北各界成立“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处委会”],提出了“处理大纲”32条[后增加10条],要点是制订台湾省自治法、规定省县市选举法及劳动保护法;强调政府部门和军队应吸收台湾省人参加;撤消专卖局、台湾警备司令部、集中营等;保证人民有言论、出版、罢工等自由,这些内容反映台湾人民因不满国民党统治而提出“台湾自治”的政治要求。
    处委会的建议遭到陈仪的拒绝。 事件一发生,陈仪即电告蒋介石,建议“中央宜速增兵”。9日,2万军队登陆基隆、高雄,在台北、基隆、高雄和嘉义等主要城市大肆镇压起义群众。
  13日凌晨,陈仪下令“与二二八事件有关的嫌疑人士,不问姓名,当场处决”。各地类似“处委会”组织的领导人、一些政府官员以及报道事件真相的新闻界人士都遭到捕杀,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误杀误抓的。  二二八事件中数千名台胞伤亡。
   3月中旬,国民党召开六届三中全会,会上陈仪遭到刘文岛等55位委员质疑,被迫提出辞呈,以对“二二八事件”的后果承担责任。17日白崇禧受命赴台处理善后事宜,至25日,国民党政府宣布“二二八事件”已经解决。
  之后,国民党政府取消台湾行政长官公署,设立省政府,由魏道明接替陈仪任主席)。   是不是这一个呀。

200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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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起义啊

200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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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2。28”起义 1947年2月28日上午, 台北市大批市民涌到台湾省专卖局大门前,抗议27日傍晚专卖局查辑员因缉查私烟而殴打妇女的事件。市民们冲入专卖局台湾分局,将该分局局长及3名职员打伤。
   大批的案卷、器具被掷在马路点火焚烧。   下午,市民们汇集到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前的广场,准备派代表向行政长官要求改革政治。  突然,部署在公署楼顶的宪兵用机枪向广场人群开火,致使数十人死伤。
  事发后,全城一片混乱,各商店关门,工厂停工。激动的市民们占领了台北广播电台,向全岛广播台北的流血事件。骚乱随即向台湾各大城市蔓延。   至3月8日,人们控制了台湾的大部分地区。国民政府一面组织处理委员会压制舆论,一面调集两个师军队在美军飞机、军舰护送下于基隆登陆,在全省范围内对起义人民进行大规模血腥镇压,群众被杀害达3万多人,至3月13日,起义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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