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问题,老板欠薪,我该如何有效追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局)为什么不受理你朋友的申诉,你没有说,而出现仲裁委不受理的情况,不外有两种:
1、超过法律规定的自争议产生之日起60天内提起劳动仲裁的时效;
从你的叙述看,你朋友是在今年9月初提出辞职,于9月15日离开公司的。 那么,即使存在“老板口头签应,但因事务烦忙,只是不断追问资料的事,对工资一概不谈”的事实,但如果你朋友的仲裁申诉书载明的离职时间是9月15日,离职时间已远远超过60天仲裁时效,不被受理的理由就显而易见了。
2、你朋友与老板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在劳动仲裁的范畴。
以“公司是挂靠其他公司,老板是包工头”的情况分析,你朋友工作的所谓公司,很可能没有资质...全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局)为什么不受理你朋友的申诉,你没有说,而出现仲裁委不受理的情况,不外有两种:
1、超过法律规定的自争议产生之日起60天内提起劳动仲裁的时效;
从你的叙述看,你朋友是在今年9月初提出辞职,于9月15日离开公司的。
那么,即使存在“老板口头签应,但因事务烦忙,只是不断追问资料的事,对工资一概不谈”的事实,但如果你朋友的仲裁申诉书载明的离职时间是9月15日,离职时间已远远超过60天仲裁时效,不被受理的理由就显而易见了。
2、你朋友与老板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在劳动仲裁的范畴。
以“公司是挂靠其他公司,老板是包工头”的情况分析,你朋友工作的所谓公司,很可能没有资质,没有资质,则不能成为与劳动者签约的用工主体,相互间不具备劳动关系,只能被认定为雇佣关系,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解决雇佣纠纷不适用劳动仲裁,而应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基于以上分析,你朋友属于何种用工关系,将决定采用何种方式解决纠纷,且必须注意仲裁时效。因此,建议以公司拖欠或克扣工资为由,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发拖欠或克扣的两个月4000多元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补发拖欠或克扣的6个月交通、电话费等4000多元。
切记: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因为被拖欠或克扣工资,产生争议的时间为“11月又提出交接,并通过中间介绍的朋友去讨薪,并愿意只收回5000元左右,但老板不听电话或事忙拒绝回应”之后,这种情况下应该会被仲裁委受理的。
如果不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则只能向公司住所地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老板补发拖欠工资及交通、电话费等。由于挂靠公司使用没有资质的公司承揽工程,应该对拖欠或克扣工资承担连带责任,可考虑将挂靠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诉讼。
相关链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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