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女士买房时,因与售楼小姐谈妥的赠送内容不能实现,导致双方协商不成,无法签订购房合同。令杨女士气愤的就连此前所交 5000 元订金也无法退回。
一个月前,杨女士在长沙香樟路某楼盘看房,售楼小姐称此时购房有优惠,不只送车位,且只要在原房价基础上增加 93 元 / 平方米的房款,即可获赠 20 平方米的平台(只交付使用权,不交付产权)
杨女士当即订下了一套房,并且向开发商付了 5000 元订金。
次日,杨女士来到售楼处准备签订购房合同。杨女士提出,应将赠送 20 平方米平台的许诺写入合同条款中,开发商却以赠送内容只能口头许诺并不能写进购房合同为由,拒绝了杨女士的要求。
双方协商未果,杨女士拒绝签订购房合同,并向开发商提出了退还订金的要求。
开发商却认为,此事已向杨女士作了说明,所以是杨女士违约在先, 5000 元订金不予退还。
针对杨女士的购房遭遇,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认为,依照《合同法》规定,若因赠送内容导致合同协商不一致,而造成合同无法签订的开发商应将订金退还购房者。所以,杨女士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其 5000 元订金。
订金和定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订金是预订的意思,如果不想预订了不属于违约,当然可以要求返回订金。而定金就不一样了,已经确定了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想确定了属违约,定金不退还。 签协议或合同的时候一定注意是写哪个,别写错了,因为一旦不想订了发生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一样的。
订金和定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订金是预订的意思,如果不想预订了不属于违约,当然可以要求返回订金。而定金就不一样了,已经确定了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想确定了属违约,定金不退还。 签协议或合同的时候一定注意是写哪个,别写错了,因为一旦不想订了发生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一样的。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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