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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发逗留香港一个月!要上庭!

  一个月前我市已批我可拿到单程证!但问题出现了;因我平时在港主要照顾我5岁小孩。我老公他妈妈突然验出了癌症。已有74岁。他的兄弟姐姐都要工作;我老公也想我照顾他妈妈!由于他妈妈验出是3期!常要进出医院。而这时我就忙的不记得时间!等他妈妈又进了医院,我想出境买点东西!结果在香港查了。
  收了我的证件!因之前也是由于不记得过了7天;就罚了200元!现在这次就玩了。不能过深圳!收证要去调查组调查!就给了行街纸!过一天去调查组;我将情况说了;还拿了我老公他妈妈的检查报告!他们不相信我?!还是要上见法宫!开了一张纸要拿2000元保释金!我想问下我这种情况会有留案底吗??《在调查组时他们说我最好是认罪。
  法官会判我1年 但不用坐牢。再回去拿单程证;回香港1年不能做任何违法的事!可能要罚款!》我不知道我是否要备点什么证剧?让法官轻判我!真怕有案底; 怕将来对小孩长大工作有影响!求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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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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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庭的话不要怕,尽量把所有证据收集好了,在法庭上呈送给法官看,包括你婆婆的病情诊断报告(带日期),你自己已经获批的单程证文件。在法庭上,尽量有条理地陈述事实,最重要的是要讲清楚你本人不是故意滞留的,承认自己超过7天忘记回去深圳是有错,希望法官可以酌情轻判。 案底肯定是会记录,也为了监控你将来一年的行动。但是对小孩将来长大工作是不会有影响的,这个你不用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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