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非营利组织代表的社会文化体现在哪些方面?
非营利组织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类组织的主要特性,由这一特性所表现出来的非营利组织文化现象是由其作用而产生的。
主要是:营造社会和谐、提高社会效率、实现公民与单位与组织的衔接、引导社会服务、培育社会服务规范、营造社会公道环境等。 具体表现在以下各个方面:
(1)社会服务。为社会成员提供中介服务和直接服务。
(如出国留学的咨询服务和各种养老院、民办学校)
(2)社会沟通。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充当桥梁。一方面,向政府反映企业、社会的意见、建议,为政府提供信息;另一方面,协助政府作好宣传、指导、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如各种行业协会)
(3)社会评价。对生产、消费品作出公正的评价(如各种调查机构)。
(4)社会裁断。调解社会成员之间的纠纷,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基本的政治作用:
(1)政府合法性的资源供给者。
合法性就是人们对享有权威的人们的地位的承诺和对其命令的服从。
(2)政府权力的监督者。非赢利组织为人们的自由结社提供了自我组织的空间,这些组织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保护人类整体利益为宗旨,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唤起公众的公共意识,影响政府的公共决策。
(3)民主价值观的培育者。有利于培养公众的正确的参政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