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给娃上户口我一个朋友家是西安
你好:
1、“听说娃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不知有这事情吗?”:确实有你说的这个政策,但各地的执行情况不一样,就像你所说的,“有控制城市人口的政策”。孩子户口能不能随父落户西安,你自己看一下下面的资料就知道了。 但具体程序和所需材料、手续,请你咨询西安市新城区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人员,电话咨询就可以,不会有任何麻烦。
附:《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
一、派出所直接审批办理的户口
(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所生婴儿],凭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2、本市区...全部
你好:
1、“听说娃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不知有这事情吗?”:确实有你说的这个政策,但各地的执行情况不一样,就像你所说的,“有控制城市人口的政策”。孩子户口能不能随父落户西安,你自己看一下下面的资料就知道了。
但具体程序和所需材料、手续,请你咨询西安市新城区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人员,电话咨询就可以,不会有任何麻烦。
附:《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
一、派出所直接审批办理的户口
(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所生婴儿],凭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2、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所生婴儿,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
3、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超生或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与外省、市妇女结婚, 在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包括(超生),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所在地户籍证明、《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而与外地育龄妇女非婚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父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生母能找到的,应在司法机构办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以及确定了子女扶养关系的法律文书;若生母下落不明的,应由社区民警走访调查、核实。
2、“要是把娃的户口寄存在父亲名下”:娃的户口是“落在父亲名下”,而不是“挂”,只有与户主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把户口放在户主家时、或是把户口临时放在人才中心的,才叫“挂”。
3、“是不是就是商品粮户口呢。还是农民户口呀?”:现在户口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如果娃的户口西安,应是非农业户口(当然,以前的非农业户口是“吃商品粮”的,现在没有这样的说法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