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可以起诉吗?我朋友从当地信用联社贷
本金6000,利息9000,说明贷款时间很长了,估计逾期时间也长了,如果逾期时间超过2年,且该2年内银行没有向你朋友催讨的话(书面的经你朋友签字确认、或公证催收、或邮寄挂号信等),该贷款本息就不用还了。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超过2年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现在把本金和部分利息还掉,其实是对债务的重新确认,现在银行可以起诉了。利息当然是越滚越多。
呆帐的定义如下:
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经依法对其财产或遗产...全部
本金6000,利息9000,说明贷款时间很长了,估计逾期时间也长了,如果逾期时间超过2年,且该2年内银行没有向你朋友催讨的话(书面的经你朋友签字确认、或公证催收、或邮寄挂号信等),该贷款本息就不用还了。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超过2年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现在把本金和部分利息还掉,其实是对债务的重新确认,现在银行可以起诉了。利息当然是越滚越多。
呆帐的定义如下:
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经依法对其财产或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4、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5、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6、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7、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经诉诸法律,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终止或中止执行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8、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担保期间届满或丧失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9、由于上述1至8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债权银行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10、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9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1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投资权的金融企业的对外投资,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12、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后,其出售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认定为呆账(相关核销办法另行规定);
13、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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