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仲裁中的几个具体问题(急)我于
1、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你在2002年原单位破产买断后一直交个人养老保险,却没有交医疗保险的情况,因为按照规定,以自谋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保时,除了养老保险外,还有医疗保险费需要同时缴纳,这应该是当地社保中心的过失。
2、由于你是在2002年原单位破产买断后的2007年5月经抚顺电瓷制造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并被录用的,该公司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却始终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因此,你与该公司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费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全部
1、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你在2002年原单位破产买断后一直交个人养老保险,却没有交医疗保险的情况,因为按照规定,以自谋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保时,除了养老保险外,还有医疗保险费需要同时缴纳,这应该是当地社保中心的过失。
2、由于你是在2002年原单位破产买断后的2007年5月经抚顺电瓷制造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并被录用的,该公司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却始终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因此,你与该公司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费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没有按时、足额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4、由于你与公司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可以随时终止,但需要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基于以上分析,你有权要求公司向你支付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200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共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仲裁院接待人员关于“如果此单位已为员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没有办理失业保险,牵涉到保险扩面,难以要求经济补偿”的说法是极其荒唐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社会保险是由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组成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的,其违法后果不能由劳动者承担(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不同比例各自缴纳,工伤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不缴)。
建议立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支付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之日期间的社会会保险费等。
若出现类似仲裁院接待人员说法的裁决结果,你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办理,相信人民法院会做出有利于你的判决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