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中对防火和防烟分区的设置有
(1)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 筑面积,不应超过。
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1。00倍;当局部设置自 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 00倍计算。
2。 —类建筑的电信楼,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50%。
(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 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 建筑面积为4000m2 ;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3)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 ...全部
(1)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 筑面积,不应超过。
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1。00倍;当局部设置自 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
00倍计算。
2。 —类建筑的电信楼,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50%。
(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 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 建筑面积为4000m2 ;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3)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 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 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 0倍。
(4)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 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 应超过本题第1条的规定。
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 00h的防火卷帘 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5)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 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 00h的 防火卷帘分隔。
3)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髙不超过6。
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 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 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