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烟台芝罘区小学报名时间和条件是什么?
这里分为两种情况:芝罘区户籍学生和非芝罘区户籍学生
1。芝罘区户籍学生
报名时间: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在8月上旬进行,新生要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具体报名时间还没出)
报名条件:由儿童父母陪同并持户口簿、房产证、计划免疫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等有效证件,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具体情况如下:
芝罘区户籍适龄新生符合以下条件的,按照学区划分进行报名:
1。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户口簿与法定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可在户口与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2。对于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户口与房产证一致,但房...全部
这里分为两种情况:芝罘区户籍学生和非芝罘区户籍学生
1。芝罘区户籍学生
报名时间: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在8月上旬进行,新生要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具体报名时间还没出)
报名条件:由儿童父母陪同并持户口簿、房产证、计划免疫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等有效证件,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具体情况如下:
芝罘区户籍适龄新生符合以下条件的,按照学区划分进行报名:
1。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户口簿与法定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可在户口与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2。对于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户口与房产证一致,但房证系与适龄儿童少年的亲属(指父母与(外)祖父母或父母与其直系兄弟姐妹)共有且共有比例不小于房产总面积50%的,若户口与房证所在学区学校在接收完户房一致学生后尚有空额的情况下,可在户口与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否则由教体局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3。新购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须符合:
户口已落在购房地址,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销售备案回执证明(网签),可到学区学校就读。若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销售备案回执证明时间不一致,以购房发票出具时间为准。
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包括适龄儿童少年的兄弟姐妹)名下无房屋产权,从出生落户(出生落户的时间必须在适龄儿童少年出生6个月内)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一直随(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少年和父亲(或母亲)户口一直落在(外)祖父母家且中间没有发生户口迁移)。
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即未分户),且(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证都属于本学区,可安排在本学区学校就读。对于祖孙三代户口一直落在一起(即未分户)并由其它地址迁入现学区地址的,迁入时间必须满5年以上方可安排在本学区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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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芝罘区户籍学生
报名时间:符合外来务工子女就读条件,且是刚开始读1年级,可在参加教体局组织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报登记后,由教体局根据招生实际统一安置到芝罘区指定接收外来务工子女学校就读。
报名时由家长携孩子,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规定证件(小学的还要持健康体检表、计划免疫证和预防接种完成证明)到教体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接受资格审核。申报登记工作初步安排在7月中旬以后。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有以下三种情况:
1。
截止到招生当年8月31日,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在芝罘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户口尚未迁入我区的可在我区指定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学校就读。申报入学时,须提供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居住证以及含有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和该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
2。截止到招生当年8月31日,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一年以上且保证每年连续缴纳劳动保险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在我区指定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学校就读。
申报入学时,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或市级)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最近一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居住证以及含有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和该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
3。截止到招生当年8月31日,在我区认缴的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的投资人子女,可在我区指定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学校就读。申报入学时,要提供投资人身份证、投资人及其子女户口簿、营业执照、缴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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