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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存实亡的婚姻,可以离婚吗,要多久才能离婚

名存实亡的婚姻,可以离婚吗,要多久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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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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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夫妻俩达成离婚协议,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当场就可以领取到离婚证。  如果夫妻俩一方不愿离婚,或者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可以由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只要主张离婚一方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诉讼时间规定是法院适用普通审理程序情况下,会在立案之后6个月之内审结。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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