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证据属于确凿的证据?
违纪事实必须用证据来证明,证明违纪事实的证据 必须确凿。证据确凿,是指认定的违纪事实都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它包含四层内容:证据必须真实,经得起 现实和历史的检验;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内在的联系,证据与 错误事实相符;证据必须充分,足以证明错误事实,能使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证据之间不能有矛盾。 可以用于证明案 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确凿,是正确处理案件的基础,是认定案件事实的 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说,执纪审理过程,就是通过鉴别证据,使用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因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案件审理部门所审理的案件,从时间上分析,它们都是社会 上已经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从认识上分析,...全部
违纪事实必须用证据来证明,证明违纪事实的证据 必须确凿。证据确凿,是指认定的违纪事实都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它包含四层内容:证据必须真实,经得起 现实和历史的检验;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内在的联系,证据与 错误事实相符;证据必须充分,足以证明错误事实,能使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证据之间不能有矛盾。
可以用于证明案 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确凿,是正确处理案件的基础,是认定案件事实的 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说,执纪审理过程,就是通过鉴别证据,使用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因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案件审理部门所审理的案件,从时间上分析,它们都是社会 上已经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从认识上分析,审理干部对案件事实的认识都要经过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发 展过程,通常不可能预先了解案件的事实。
因此,要正确地 认定案件的事实,只能依靠证据。只有证据确实、充分,才能认定被审查人是否犯有错误,犯有什么性质的错误,错误 的严重程度_等,进而才有可能使案件得到正确的处理。如 果证据不足,甚至没有证据,错误事实就无从认定。
如果强行认定,必将导致错误的处理。因此,重证据,靠证据说话, 对案件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到证据确凿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 审查所取得的证据是否合法。在鉴别证据过程中, 首先,应鉴别证据的合法性。
要看收集到的证据是否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即收集证据是否符合法律和纪检监察法 规的规定。例如,收集证据的时候,纪检监察人员不得少于 二人;收集证据过程中,严禁使用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等等。
另外,还要审查证据的形式是否符 合要求,如收集到的证人证言是否有本人的签字,收集到的证据是否做到一人一证,等等。(2) 审查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证据与案件事实 之间的联系,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有些证据直接反映了案件的主要事实,例如受打击报复的人,关于受打击报复 情况的陈述。
②有些证据反映了案件主要事实发生的原因, 例如在失职案件中,证人所作的关于某领导人严重失职、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造成重大损失的陈述。③有些证据反映了 案件主要事实产生的结果,例如在滥用职权案件中,造成重 大损失的情况,应由有权认证单位出具的鉴定。
④有些证据反映了案件主要事实发生的条件。例如发短信息诽镑他人案 件中违纪人员所使用的手机。(3) 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审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一般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分析:①提供证据的证人与违纪人员之间的关系。
分析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不良动 机,及由此导致的提供虚假证据的可能性。②提供证据的证 人自身的自然状况,包括年龄、健康状况、认识事物的水平等,鉴别所提供证据的可靠性。③证据因时间、环境和条件 的变化是否发生变化,从而鉴别证据的准确性。
④传来证据 在转述、传抄中是否有差错。客观上往往容易出现误差,需要对比印证。⑤审查人员在收集证据中,是否有工作上的原 因造成证据的差错。如询问证人的笔录记载是否有遗漏等等。 ⑥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从一证据和其他证据的联系中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
(4) 审查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审查证据之间是否有矛 盾,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①某一证据本身有无矛盾。要注意分析证据的内容或形式在当时当地的具体条件下是否 可能出现,也就是说,要分析证据与当时当地的具体条件有 无矛盾。
要注意分析证据内容前后是否一致。②证据与证据之间有无矛盾。要注意分析同案人交代之间、当事人和证人 的陈述之间、不同证人的证言之间、被审查人交代与受害人 陈述之间有无矛盾,注意审查这些交代、陈述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之间有无矛盾等等。
③证据与所认 定的案件事实之间有无矛盾。如果证据与所认定的案件事实 之间有矛盾,所认定的案件事实便不是必然的结论,就没有说服力,站不住脚。回避矛盾,对存在的矛盾视而不见,听 而不闻,或者以主观想象随意加以解释,都无助于查明案件 的客观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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