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可以,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手段,对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可以适用行政拘留作为处罚,一般最多为15天,并罚不超过20天,处罚完就没事了。属于处罚手段。
刑事拘留,是对有可能构成犯罪,需要进行刑事审判以进行刑事处罚(通俗讲可能被判刑的人)的人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 是一种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不是处罚手段,只是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保障措施。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能超过37天(37天仅仅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在这些期间内,检查院批准逮捕的,开始进行逮捕的羁押,期间计算如下:1、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3、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最长为7个月。 这些措施都可以在拘留所进行。因此视情况,可以拘留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