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所私立学校的教师,今年27岁,在学校工作三年半了,学校从未与我们劳动合同,也没有按规定为我们缴纳各种保险。由于我们学校只是分校,总校经济实力很雄厚,校长给我们分校规定,如果过了这个暑假再招不上规定数量的学生,就要撤掉这所分校,把原有的学生划到总校去读书,但不知我们教职工如何安置。现在看来暑假招生的情况并不乐观,也就是说,我们教职工九一开学就有可能面临失业的局面。麻烦大家,想问一下,鉴于上述局面,我们教职工有没有权要求学校为我们补尝一部分未上的保险金或赔偿?金额大概多少?或者说我们若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应该现在就起诉学校还是等学校真正宣布倒闭的时候再提起?这两种对我们的补偿有会有什么差异吗?
放心吧,到时候真要倒闭裁人,你百分之百可以仲裁成功!我在去年就跟公司进行过仲裁,也赢了!
我也来逐步为你解答一下,好让你心里有个底。
1、我们教职工有没有权要求学校为我们补尝一部分未上的保险金或赔偿?金额大概多少?
答:当然有权要求校方补交未上的保险(这是法定的)。 至于赔偿也能要求,要求赔偿2008年1月1日至正式被裁日此段时间的双倍工资,也就是说校方要再补发你一次(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的)工资,这是新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从08年1月1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你可以要求校方支付你08年1月1日以后的双倍工资。
金额多少是看你08年1月1日以后的月基...全部
放心吧,到时候真要倒闭裁人,你百分之百可以仲裁成功!我在去年就跟公司进行过仲裁,也赢了!
我也来逐步为你解答一下,好让你心里有个底。
1、我们教职工有没有权要求学校为我们补尝一部分未上的保险金或赔偿?金额大概多少?
答:当然有权要求校方补交未上的保险(这是法定的)。
至于赔偿也能要求,要求赔偿2008年1月1日至正式被裁日此段时间的双倍工资,也就是说校方要再补发你一次(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的)工资,这是新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从08年1月1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你可以要求校方支付你08年1月1日以后的双倍工资。
金额多少是看你08年1月1日以后的月基本工资×几个月(1月1日算起)=赔偿金额
2、我们若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应该现在就起诉学校还是等学校真正宣布倒闭的时候再提起?
答:现在起诉和倒闭时起诉都可以。
但我认为还是宣布倒闭时再申请仲裁也不迟,因为有两点原因:第一、你还不清楚校方是否真的要倒闭,说不定校方有另外的安排或办法来安置你们呢;第二、就算真要倒闭,你以后申请仲裁的话,更有利于自己有充足的时间去作好充分准备,免得以后真要对薄公堂时,你还要手忙脚乱的去准备资料。
再说,仲裁法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只要在离职一年内申请仲裁,都会受理的。
3、这两种对我们的补偿会有什么差异吗?
答:差异不大,但有一点区别。区别在于校方过早知道你们的动机,就会作出相应的对策,而你们却还没有作好充分准备,这样一来,反而会对自己造成不利因素多一点。
所以说现在你们要先做各种准备,而且不要让校方知道,到时候来个突然袭击,就会让校方不知所措,也来不及作出应付你们的办法了,只能乖乖按照法规来办事了,你们不是更得利吗?
4、法人资格问题及申请赔偿权利是从我们入校工作到现在为止的年限吗?
答:法人资格(代表)是以校方在工商执照上所注册的姓名为准;
你们申请赔偿权利的时限当然是从入校工作开始起算。
5、补充你一句:如果是用人单位(校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你还可以另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计算方法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基本工资,不满一年但超过半年的也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算,也就是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你三年半不到一点,那只能按三年半算,得到三个半月工资的补偿;如果三年半超过一点的,那就很划算,可以按四年算了,你就可以得到四个月工资的补偿。(是指基本工资哦,不包括奖金、补贴的)
好了,说得这么多,我自己觉得蛮详细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对了,如果你们真有这个打算的话,现在已经可以先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去拿一张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要你们填写相关内容,具体怎么填,可以咨询一下里面的工作人员。
申请书也可以从劳动保障网上下载的。
其实,我家里还存放着好几份去年的仲裁申请书呢,呵呵。。。好了就写这么多了,祝你好运!。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