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校是个什么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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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等级???????编制军衔??基准军衔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中将上将大军区级正职??????上将——少将中将大军区级副职??????中将——大校中将正军职?????????中将——大校少将副军职?????????少将——上校少将正师职?????????少将——上校大校副师职(正旅职)????大校——中校上校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上校副团职?????????中校——少校中校正营职?????????中校——少校少校副营职?????????少校——上尉上尉正连职?????????上尉——中尉上尉副连职?????????上尉——中尉中尉正排职?????????中尉——少尉少尉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中将——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上校——上尉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职务:少校——少尉中央军委委员的职务编制军衔为:上将——中将,基准上将。
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编制军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士兵军衔等级我军士兵军衔设三等7级: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军士长:授予经过军事院校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专业技术领导职务的士兵。
专业军士:授予服役满五年以上,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的士兵。上士:授予服现役第四年的班长,第五年的副班长。中士:授予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第四年的副班长,第五年的下士。下士:授予服现役第二年的副班长,第三年的上等兵。
上等兵:授予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列兵:授予服现役第一年的士兵,即新兵。1993年10月1日起,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士官分为:一级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三级专业军士,四级专业军士。军士长分为: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
军士分为;上士、中士、下士;兵分为;上等兵、列兵。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军衔条例设3等10级,即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即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1999年取消了专业军士,军士长、军士军衔改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
附:永久军衔和临时军衔永久军衔又称“个人军衔”、“正式军衔”,是根据军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对事业的贡献和在军队中服役的经历等综合因素,授予个人的军队等级称号。这种军衔称号是军官的终身荣誉。
军官退役后仍然予以保留,只是在军衔称号前冠以“退役”二字,如“退役上校”、“退役中将”等,故称永镁?巍?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1965年和1988年开始,两次实行的军衔制度,都属于永久军衔性质。
195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军衔是军官终身的光荣称号,非因犯罪经法院判决,不得剥夺。”1988年颁布、1994年修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现役军官退役的,其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
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军衔制度,属于永久军衔性质。永久军衔的特点是,将军官的荣誉称号、待遇等级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使其兼有调整部队指挥关系和调整个人利益关系的两种功能。永久军衔与职务的关系是,在宏观上军衔受职务的制约,即军官的军衔必须是在其所任职务编制军衔范围内授予或晋升;但在微观上,军衔又不受职务的影响,即在所任职务编制军衔的幅度内,军衔的授予或晋升,可以是“高衔”,也可以是“低衔”。
因此,在实行永久军衔制度的军队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职衔倒挂”的现象,比如资浅的连长是中尉、而资深的副连长却是上尉。这是永久军衔制度本身固有的一种“副效应”。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各国通常是在有关军衔制度的法律中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军衔高的军官对军衔低的军官,军衔高的为上级。
当军衔高的军官在职务上隶属于军衔低的军官时,职务高的为上级”引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根据这一规定,同在一个连队工作的在旧中国,称临时军衔为“加衔”,北洋政府规定将官、国民政府规定上将军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加衔(临时军衔)授予将来有可能正式晋升为该级军衔的军官,不过加衔者只是佩带军衔符号,其他待遇仍按原军衔执行。
19S6年捷克斯洛伐克在修订的法律中规定:当军人所任职务或勤务需要时,可临时授予比其实际军衔高的军衔,但不得作为要求调整服役收入的根据。西方国家实行临时军衔制度的初衷是,既可以在战时把更大的职责交给军官,又可以避免在战争结束后出现过多的高级军衔。
现在看来,实行临时军衔与永久军衔相结合的制度,其更为普遍而现实的意义在于:按临时军衔佩带军衔符号,可以实现职务和军衔符号相一致,便于对部队的作战指挥和平时管理;按永久军衔享受个人生活待遇,使军官的待遇不只是同职务挂钩,而是同全部的劳绩贡献挂钩,有利于调整新老军官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更多人的积极性。
临时军衔的积极作用,既然是可以使军官的职务和军衔符号相一致,那么是否可以把临时军衔完全改成一种永久性的职务军衔,使军衔成为一种“显示职务的符号”?实践证明此法行不通。苏联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签署法令,废除了沙俄军队的军衔制度。
为便于指挥,红军实行了佩带“军人识别标志”符号的制度,从班长到方面军司令分为三等ll级,下等军官用三角形、中等军官用正方形、高等军官用菱形图案,每等里面再用图案的多少来分级。这种军人识别标志符号,同职务军衔符号所起的作用一样,便于识别、指挥,但是它调整不了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解决不了合理的生活待遇问题,实行了十几年不得不予1935年将其废止,重新实行军衔制度。
附2:军衔的晋级和降级军衔晋级,亦称军衔晋升,指提高军人军衔的等级。“晋”字在古汉语里是“进”的意思,故升到较高层次称为晋级。各国对军衔晋级的内容规范,通常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晋级的期限规定,二是晋级的条件规定,三是晋级批准权限的规定。
晋级期限,将官一般不作具体要求,校官和尉官晋级各国都有衔龄的要求,但期限长短很不一致。如少尉晋中尉的期限,短的规定1年,长的规定3年,一年半、两年的都有;再如上尉晋少校,短的规定4年,长的规定7年,5年、6年的都有。
晋升年限的含义也不完全相同,有的只是对衔龄的“下限”要求,即不满规定的晋升年限不得晋升,当期满后因为其他条件不具备而未能晋升的,仍可在原来的衔位上继续服役,如日本的少尉有的可以服役至53岁退休;而有的国家规定的晋升年限,则既是对衔龄的“下限”要求,同时也兼有“上限”的作用,如美军规定,军官的正式军衔必须是满晋升期限后才能提请“晋升委员会”审议晋升,但经两次审议仍未能获得多数票通过时,即应在30天内强制退役。
军衔晋级的条件,一是本人军衔没有达到其所任职务的最高编制军衔,二是具有良好的鉴定。军衔晋升的批准权限,多数国家与军衔授予的权限相同,少数国家略宽于授衔权限。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行条例规定,平时军衔晋级期限,少尉晋中尉,大学专科毕业的为两年,其他3年;中尉至上校的军衔晋级,每级都是4年;大校至中将的军衔晋级为选升,无年限要求。
战时军官军衔晋级期限可以缩短。军官因职务提升,其军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最低编制军衔的,在作战或工作中建立突出功绩的,其军衔可以提前晋升。军官军衔晋级期限届满,因各种原因不够晋级条件的,得延期晋级或退出现役。
军衔晋级的批准权限,一般的按职务任免权限审批,即正师职以上军官军衔晋级,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副师、正团职军官军衔晋级,由大军区级首长批准;副团、正营职军官军衔晋级,由军一级首长批准;副营职以下军官军衔晋级,由师级首长批准。
但副师职军官晋大校,得由中央军委主席批准8庇?熬?俳?少校,得由军一级首长批准。军衔晋级,是军人的一种权利,也是军衔制度生命力的所在。因此各国都通过立法,对军衔晋级的各项内容作出明确规范,使军人的这一权利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军衔降级,即降低军人军衔的等级。在国际上和中国历史上,包括人民解放军五六十年代首次实行军衔制期间,军衔降级是一种行政处分。195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军衔降级可以作为一种惩戒”,国外许多国家也都遵循“不犯错误军衔不予降低”的原则(临时军衔除外)。
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新的军衔制后,降低军衔的情况包括了两种:一种是军官因不胜任现职,被调任下级职务,其军衔高于新任职务等级最高编制军衔的,应当将其军衔“调整”至新任职务等级最高的编制军衔,这种调整式的军衔降级,不算处分;再一种是军人因违犯军纪,给国家和军队造成损失的,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规定,给予军衔降级处分,但这种处分不适用于少尉军衔。
军衔降级后,其本级衔龄从降级之日起重新计算,但如果对所犯错误已经改正,并在作战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其军衔的晋升期限可以缩短。收起